第一千七百零一章 熱心地與會(2/2)
那房子最早是由誰所建都已經難以進行追溯,就如同這座城邑的歷史一樣相當模糊。就是如何被現任主人搬進去都很難說得清楚,似乎是從數代以前就已經是這樣了,而且期間也沒任何屋主去找他們主張權利。
從公認的感情上都覺得那房子已經歸那些人所有,如果想要繼續居住下去就接著住好了。反正那麼多年都因為風霜雨雪而修修補補多次,不論付出的維護努力還是眷戀都非同一般,甚至都足以重新修起新的房屋了。
大不了就讓他們補辦一份契約就是,當然書寫成本和辦事費用得由當事人付出。這不但是絕大部分人的意見,就是公門之人有時也會存在類似的看法,甚至會由於鄉里鄉親地而不是那麼嚴格,只要提供一些小代價就可以轉戶了。
那麼為何還是會存在產權存在問題的事情呢?
其實就是因為這個衰落之城的空房實在是太多了,幾乎是到了只要沒人反對就可以隨便搬進去的地步。有的所謂房子就只剩下四面殘破的夯土牆,而有的甚至就只留下不超過膝蓋的牆根。
只要有出力蓋房的就通常會被眾人默認所有權,這幾乎是一件不言自明的事情,甚至都不需要進行明文的記載。但正是因為類似的做法才導致很多記錄與事實對不上,不然也不會有今天的這場小會了。
也只有四娘和旭川才會有不同看法。
他們二人都是擁有很多財富之人,很大程度上甚至已經難以記數自己擁有了什麼。於是以書寫在明確載體上的記錄就變得非常重要,不論是過了三五十年還是三五百年都可以用來標記財產歸屬。
也只有這樣才能儘可能的保護自身利益,否則不論是誰都可以趁不注意從自己身上抓一把,轉過頭還可以公然聲稱那物品的所屬已經發生了變化。只要想想有這種事情發生就讓他們難以忍耐,這二人在此事上的堅持就相當堅決,甚至還不斷勸說其他人也要認同他們的道理。
反正衛的立場相對而言較為模糊,他非常清楚在律法規定上和實際操作上存在著相當大的中間地帶。
如果硬要堅持那些條文規定有效也不是不行,但那就意味著他在過去做過的很多事情都明顯是錯的,甚至還得根據相應條文遭到懲罰。而若是尊重實際的占有則又會讓教團的人們感到不安,所以他才不會站出來去推動任何一件事呢。
尋常的模糊認知是一回事,在應用中不斷出現變通的做法是一回事,而受到同僚們的看法則是另外一回事。老東西在長久的實踐中很清楚這些做法的分野,哪怕就算河青城的公門不存在了也還是踐行如常。
並不是因為他念舊或者古板,而是現在身處的這個小團體已經承擔起了很多的職責,完全可以看作是扭曲變形的新公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