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青雲(二)(1/2)
月度的例會是每個月的十八號,將例會的日期定在這一天是有原因的。
公司每個月的最後一天統計業績,次月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工資,十五號發工資,十八號發提成,這樣分成兩筆發放可以幫助員工避稅,許多公小公司都是這麼操作的,哲遠也不例外。
十八號這一天許哲會在例會上先給優秀員工發提成,然後總結上個月的業績,再講一講本月定下的業績目標及完成情況。
今天也不例外,上午果果和金玲拿著許哲的卡一起去銀行取現金。
金玲本是在張豪叔叔的公司里上班的,平日裡幫著張豪做做帳,干點閒活。張豪註冊公司,代理記帳的活一直乾的不溫不火,在這裡擔任副總經理後收入比原來高出不少,原來那些業務對他而言就變得很雞肋,就這麼丟掉吧捨不得,不丟吧又沒多大意思,他想了想,索性把原來的業務交給金玲和李文昭負責,金玲的辦公場所也搬到了哲遠。由於哲遠的行政部還缺人,許哲便讓她補了這個職位,在行政部給果果做助理。
金玲也沒有想到當時在她看來有點像傳銷的「許老闆」有一天會真的成為她的老闆,只覺得這一轉變弔詭而又有趣。
路上的時候金玲和果果說起許哲在張豪叔叔的辦公場地里立一塊業績板,每天睡地鋪的事,她笑道:「其實我們那裡有沙發的,但老闆非不要,就在辦公室里舖了一條毯子,早上早早的就到公司...我也不知道他幾點去的,反正每天都比我早,工作一上午,幾乎都不出門的,中午累了就在毯子上睡一會兒,起來後繼續工作,那個時候真沒想到有一天他真的能成功的」,
果果笑道:「是啊,以前可可,許哲和我住在一起,我一直覺得許哲呆呆的,明明比我大不了幾歲,說起話來卻老氣橫秋,沒想到哦,但沒過幾年就成了老闆了,說起來還真是傻人有傻福,當初可可死心塌地的跟著許哲,現在回頭看看也算是看對了人」,
「咦,老闆和老闆娘以前還有什麼八卦嗎?」,
「那倒沒有,說起來許哲的私生活倒是沒有什麼可以指摘的地方...他啊,光是工作上都要忙死了」,
......
這個月的提成要發三十五萬多,當把現金取出來的時候兩個女孩子就傻眼了,三十五萬的現金是厚厚的好幾沓,她們帶來的小包根本就裝不下,另外加了五個現金袋才勉強裝下了,可她們兩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女孩子又要怎樣才能把這麼大的五隻現金袋帶回公司?
沒法子,果果又打電話回公司叫了兩個身強力壯的男孩子帶了個大包來才把現金取回去。
到了公司,把包里和現金袋裡的現金都取出來放在會議室里的辦公桌上,紅彤彤的一片人民幣顏色頓時形成巨大的衝擊力,每一個進來的員工都直觀的感受到了金錢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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