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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六十一章 目前的處境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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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一個單位光是攻擊力高,或者攻擊速度快的話,都不能有很好的輸出能力。

那麼問題來了,(正常情況下)只有提升一個單位的敏捷屬性,才能提升他的攻擊速度的話,就造成了一個很平衡的情況了。

只有主屬性敏捷的英雄(單位)能夠通過提升自己的敏捷屬性同時提升自己的攻擊力和攻擊速度。

而其他主屬性(力量,智力)的英雄(單位)要麼只能選擇提升自己的主屬性來提升自己的攻擊力,要麼只能選擇提升副屬性敏捷(通常效果不好)來提升自己的攻擊速度。

主屬性敏捷的英雄(單位)的通過提升一點敏捷屬性所獲得收益,幾乎是其他主屬性(除去敏捷之外)的英雄(單位)提升一點屬性的雙倍之多。

加上敏捷屬性的基礎公共提升本身就有提升英雄(單位)的護甲和移動速度的強悍效果。

主屬性敏捷的英雄(單位)的包括輸出傷害,防禦持久方面的成長性都大大超過其他主屬性的英雄(單位)。

這合理嗎?主屬性力量的英雄(單位)難道是用敏捷來揮動手中的武器嗎?主屬性智力的英雄(單位)難道是用自己的敏捷來施法的嗎?

這一切顯然不合理,也造就了原版魔獸爭霸中,主屬性敏捷的英雄(單位)的BUG地位。

造就了獸族劍聖這一變態產物的出現,配合更加無恥的集加速,隱身,穿人一體的【疾風步】,集分身和解除異常狀態與一體的【鏡像】,超高傷害的【致命一擊】。

種種官方外掛加持在身,以劍聖為代表的一眾主屬性敏捷的英雄(單位),嚴重破壞了魔獸爭霸中的英雄平衡性。

暴雪為了遊戲性的影響犧牲了許多正常的邏輯和合理性可以理解。

(比如不能對空的飛行奇美拉…..還有無視空間上上下下的雜技地精飛艇。)

但是在類似現實環境中的小說環境中是不能接受的!

所以作者在這裡更改了這一設定,新設定如下:

主屬性任意的英雄(單位)都能通過提升自己的主屬性來提升自己的攻擊力和攻擊單位。

如果不是考慮到動力勢能=施加的力(力量)X作用速度(敏捷)X時間的計算方式影響的話。

作者甚至都想取消主屬性敏捷的英雄(單位)提升敏捷屬性時的攻擊力上升加成了,這樣反而更符合DND中的普通狀態下,敏捷不上傷害的設定。

但考慮到動力勢能中的速度(也就是敏捷)的影響,速度快的人也的確在攻擊命中及攻擊角度方面有著獨到的優勢。

這才保留了主屬性敏捷的英雄(單位)提升敏捷屬性時提升攻擊力的效果。

但同樣的,在攻擊命中方面,主屬性敏捷的英雄(單位)有著天然的優勢,在計算破甲能力上,則是力量屬性的主屬性英雄(單位)有著天然的優勢。

這點會依照戰鬥情況的不同,有著不同的體現。

而且修改了部分單位的設定,砍去了部分英雄技能的不合理設定。

比如精靈族的奇美拉怪獸這類飛行單位可以施展對空的攻擊,【疾風步】不再有無視觸碰體積的穿人效果,【鏡像】無法在無法行動攻擊的時候使用。

並且設定了一些單位的基礎技能等級效果,恢復了部分英雄技能的初始設定,使得故事發展更有真實性和觀賞性。

如果看到不同於原版遊戲中的設定,還請各位讀者大大們不要太過驚訝,一切以作者設定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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