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9章 天子邀二郎(1/2)
崔耕這話,可一點都不誇張。
大唐年間的稅收,主要是農業稅,而農業稅的主要徵收方式,就是「租庸調」制:每年輸粟二斛,稻三斛,為租;輸絹二匹,綾、絞二丈,布加五之一,綿三兩,麻三斤,為調;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免役者每免一天,輸絹三匹,為庸。
總而言之,這就是一種人丁稅,每個成年男子繳納一樣的稅收。
在大唐初年,這種稅收方式,還是非常合理的。因為,大唐施行的是「均田制」。也就是說,大部分人的田地,是朝廷授予。既然每個成年男子的田地都差不多,那麼,理所當然地,得承擔相應的稅收。
但是,這種稅收到了現在,就弊端叢生了
無它,隨著人口滋生,官府漸漸地無田可授。隨著土地兼併的越演越烈,漸漸地,富者軒陌相通,貧者無立錐之地。
這時候再按照人頭收稅,就是逼著貧者逃亡,富者卻是大占便宜。長此以往,國家的稅收也會越來越少。
所以,必須改革,以財產的多寡來決定納稅的多少。
但是,且慢……剛才崔芬的建議,不就是這個嗎?
對,崔芬的確是這個建議。不過,真正是施行之後,那個畫面太美,崔耕不敢看。
無它,即便是他,也無法控制住鄉間胥吏。
你說根據財產的多寡,決定稅收。那麼,誰家錢多,誰家錢少呢?你崔耕總不能挨家挨戶去核對吧?
最後還不是胥吏說了算?
到了最後,國家的稅收,恐怕還是得落在無錢無勢的人身上。而富戶們,最終卻比以前交的還要少。
歷史記載中,數十年後,有個叫楊炎宰相,看出了朝廷稅收的弊端,決定改革。
這項改革的內容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兩稅制」,核心內容為:「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戶無主客,以見居為簿;人無丁中,以貧富為差……居人之稅,秋夏兩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雜徭悉省,而丁額不廢,申報出入如舊式」。
簡單言之,就是按照財產決定束手。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最終,兩稅制雖然增加了國家的稅收,卻因為胥吏的橫行,引發了大規模的民變。
若是崔耕施行兩稅制,其結果恐怕比楊炎好不到哪去。
所以,可以將「兩稅制」看作治療癌症的猛藥,吃下去之後,可能藥到病除,也可能直接被藥死了。
現在崔耕所轄的土地,絕大部分都是地廣人稀之地,遠不到必須施行兩稅法的程度。
當然了,崔芬能有這般見識,崔耕還是頗為欣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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