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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2章 肖放殺人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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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老夫所知,肖放年老多病,覺得眉州偏遠,沒什麼好大夫。這才兩年前,帶著女兒和外孫,搬來成都居住。怎麼?冀王確實不知此事?」

權懷恩的老臉儘是輕蔑之色,那暗含的意思就是:得了吧!你崔耕和肖五娘那點子破事兒誰不知道?你現在撇清,有個鬼用啊?

崔耕深吸了一口氣,道:「本王再問你,那肖放到底打死了誰?雙方又是因何事起了爭執。」

權懷恩道:「此事還得從上一任益州刺史夏侯彪之說起……」

然後,他簡要的將這個案子介紹了一遍。

這位夏侯刺史非常貪婪。

他剛一到任,就找一個里正,問道:「這裡的雞蛋,一文錢能買幾隻啊?」

里正回答說:「三隻。」

「那一隻雞多少錢呢?」

「大概是三十文一隻雞。」

「那好,本官給你十貫錢,你給本官買三萬隻雞蛋來。」

「您要這麼多雞蛋幹啥?吃得完嗎?」

「本官不是現在要吃,而是想把這些雞蛋暫時寄存在你這裡,用母雞孵出三萬隻小雞來。等到了秋天,這些雞長大了,你再幫本官賣了。嗯,我算算啊,三萬隻雞,每隻三十文,就是九十萬錢。所以,到時候,你還本官九百貫錢。」

「十貫錢出去,九百貫錢回來?有這麼算帳的嗎?」那裡正簡直欲哭無淚。

然後,夏侯彪之又將另外一個里正找來,道:「你們這的竹筍,一文錢幾根啊?」

「一文錢能買五根。」

「那竹子呢?」

「十文一根。」

「那好,本官給你十貫錢買竹筍五萬根,等到了秋天,竹子長成了,你再幫本官把竹子賣了,應該是五十萬錢,也就是五百貫,你給本官送來。」

……

諸如此類,實際上,夏侯彪之就是藉此勒索地方。

小小的里正不敢得罪堂堂的益州刺史,又不願意自己把錢墊上,就只能把任務拆解給屬地的大戶了。

已經被貶為平民百姓的眉州長史肖放,就是被攤派的人之一。

他原本住在成都長春坊,里正孫三才雖然聽說過他和崔耕之間的關係,但還是麻著膽子,問了一下。

沒想到,肖放略一思索,就答應「領養一千隻雞蛋」,換言之,就是到了秋天,給他三百貫錢。

只是這秋天也到了,眼瞅著夏侯彪之就要大發其財了,朝廷忽然有公文到,夏侯彪之魚肉百姓,立即革職拿問,由權懷恩繼任益州刺史,併兼職為益州大都督府長史。

按說這是好事兒,但是,那裡正孫三才財迷心竅,暗暗琢磨,肖放是答應交那三百貫錢的。這夏侯彪之一倒了台,這三百貫錢不就是我的了嗎?

於是乎,孫三才就拿著當初肖放簽的文契,去向肖放討要三百貫錢。

孫三才也不想想,就算不談和崔耕之間的管關係,肖放那也是做過眉州長史的。他怕的是益州刺史夏侯彪之,而不是他一個小小的里正。

當即,雙方爭執起來。

激動之下,二人扭打在一起。

肖放年歲不小,孫三才也六十多啦,二人還打了個旗鼓相當。最後,好不容易經人勸開,孫三才一瘸一拐的回家。

結果,誰都沒想到,當天夜裡,孫三才就一命嗚呼了。

說到最後,權懷恩正色道:「此事雖然是孫三才有錯在先,但罪不至死。肖放失手將其打死,難道不該依律治罪?肖五娘為人證,為了避免她和旁人串供,本官把她關押在益州府衙,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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