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開堂審命案(1/2)
然後,崔耕將這文契的來歷,簡要地介紹了一遍。
當初肖五娘離家出走,去追隨李休,他爹肖放不放心,主動找到了崔耕,以徹底出賣李休為條件,求崔耕放肖五娘一條生路。
崔耕對肖五娘倒是沒什麼恨意,點頭應允。
但是,肖放還是不放心,跪倒在地,求崔耕收下一份文契(見566章)。
這份文契就是昨日崔耕拿出來的,肖放願意將女兒肖五娘嫁給崔耕為妾的文契。
他這裡的不放心,不是指崔耕說話不算話,而是怕以崔耕的能力,到時候救不了肖五娘。
畢竟李休乾的是造反的買賣,這玩意兒案發之後是要誅九族的。以肖五娘和李休的關係,絕逃不脫這場株連。
所以,肖放要崔耕拿著這份文契,證明肖五娘是自己的小妾,為肖五娘開脫。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李休不明不白地跳湖自盡,肖五娘帶著兒子回了眉州,崔耕手裡的這份文契也就一直沒派上用場。
這次崔耕為劍南道安撫使,就把這份文契帶著,準備把它交還肖放,徹底了結此事。
萬沒想到,無心插柳,這份文契在昨日派上了大用場。
這番話的邏輯非常通暢,上官婉兒和肖五娘聽完了,臉色都有些訕訕的。
上官婉兒面色微紅,期期艾艾地道:「那什麼……不好意思,我……妾身還真是錯怪你了。」
「哪裡。」崔耕嬉皮笑臉地道:「咱們倆的關係,不分彼此,又哪用得著道歉呢?」
「什……什麼……咱倆有什麼關係……了?」想到二人已經有過肌膚之親,上官婉兒說這話的底氣著實不足,俏臉越發紅艷欲滴。
……
肖五娘見二人的言談話語間,充滿了曖昧之情,卻有些患得患失起來。
原本她以為,崔耕對自己有意,即便自己嚴辭拒絕了他,他也會對自己父親的官司上用心的。
現在看來,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兒。似乎除了面色問題,崔耕完全沒有插手此案的理由。更別提,旁邊那個女子,會不會防微杜漸,直接不准崔耕插手此案了。
終於,肖五娘實在忍不住了,打斷道:「關於家父的案子,不知冀王有什麼打算沒有?」
「暫時還沒什麼思路。」崔耕道:「當時你在現場,可發現什麼疑點?」
肖五娘搖頭道:「疑點倒是沒有。只是,那孫三才當時看著沒事兒,當天晚上卻一命嗚呼了。憑什麼就說,是家父毆死了他?還請冀王為家父主持公道。」
上官婉兒此時心情甚好,主動插話道:「話不是那樣說,我大唐律法有規定:手足毆傷人限十日,以他物毆傷人者二十日,以刃及湯火傷人者三十日,折跌肢體及破骨者五十日。在這些期限內,受害者死亡,加害者就以殺人罪論處。這個制度的名字叫「保辜」,肖娘子你沒聽說過?」
「還有這麼一說?」肖五娘慌了手腳,道:「那……那家父豈不是要給孫三才抵償兌命了?這可怎麼辦啊!」
崔耕安慰道:「肖娘子且放寬心。那孫三才有錯在先,即便判了令尊故意殺人之罪,也不至於是死刑。再說了……」
「怎樣?」
崔耕沉吟道:「我總覺得,此案的各種巧合之處太多了一些。恐怕,是別有隱情哩。」
……
……
又過了一日,肖放毆傷人命案,正式開始審理。
古代判案,為了表明官員不徇私情,很多時候是公開審理的,不禁軍民百姓圍觀。
肖放的案子事關冀王崔耕,權懷恩索性將益州衙門大開,不僅邀請地方耆老觀審,而且任由百姓觀瞧。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