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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五章食邑與熙國制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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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下兩國後,姚雲【墨龍鼎】、【鎮山印】等一眾禮器,凱旋而歸。

夫人流蘇、二長老巫通、國相孫沐月攜百官,熙都萬民,於郊外二十里接應,場面極其隆重浩大。

「恭賀大王得勝歸來!」

在一片歡慶聲中,姚雲等人將【墨龍鼎】、【鎮山印】以及其餘一眾殘破禮器迎回巫廟,為熙國增添國運。

二長老巫通見到如此多的禮器,其中還有兩尊鎮國禮器,嘴都笑咧開了。

多少年了,他終於能夠再次供奉如此多鎮國禮器了。

滿面春風的二長老巫通立即開始忙活盛大的祭祀活動。

術業有專攻,姚雲將鎮國禮器以及一眾禮器交給二長老巫通後,沒有再理會,而是轉頭與國相孫沐月商議接管、治理墨國、山遠國的諸多事宜。

接管了兩國,熙國的制度自然需要新的地方繼續延續。

當今諸夏天朝,施行分封制,天下乃是天子一人所有,天子將土地與百姓分封給諸侯,諸侯享有極高的區域自治權並承當相應的義務。

在諸侯國中,諸侯們又分封卿大夫,卿大夫又分封給士,層層受封。

天下土地名為公有制,實際上是貴族所有的公有制,而在熙國,土地屬於姚雲與國~家,姚雲將土地的經營權承包給百姓,用這些來收租,收稅,抽取農夫們的勞動剩餘,用於壯大熙國。

當然,農夫們可以交易土地經營權,用於擴大再生產。

而熙國的高級鍊氣士、重臣、姚雲也分封賞賜土地,不過不是將土地所有權分封出去,而是將土地受益權分封出去,土地經營權則受熙國調度。

這與諸夏天朝不少諸侯國施行的「食邑」類似,但又有不同。

在「食邑」制度下,貴族可以向百姓收租收稅。

而熙國封地上的百姓仍然向熙國納稅,土地租金也是上交國庫,然後再由國庫封賞給熙國新興士族。

這種制度下,熙國的新興士族所獲得的收益並不少變少,反而增加不少,尤其是這些年,熙國糧食畝產年年高漲,土地收益不斷增加,熙國的新興士族的財富也隨之水漲船高。

更何論,熙國商業發達,這些士族將封地收益投入到商鋪、作坊中,收益比他國「食邑」貴族高很多。

一樣大的封地,熙國新興士族富有的多。

打個比方,熙國就是一個股份制公司,姚雲與國~家是大股東,運營管理,創造收益,士族是小股東,為國賣力,享受分紅。

如此做得好處在於,廣大百姓與國~家掛鉤,與普通世族脫鉤,加強中央集權,整合熙國資源,有助於激勵百姓勞作生產。

墨國、山遠國實行的都是「食邑」制度,兩國貴族可以向治下百姓收租收稅,與熙國的制度有所不同。

在這種情況下,熙國自然是需要對其進行取締,在全國範圍推行熙國的制度。

兩國大半的土地、財富都掌控在兩國貴族手手中,在打下墨國、山遠國後,姚雲就使用了成本為零的「暴力政權」,命熙軍席捲墨國、山遠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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