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言情小說 > 那個讓我含笑九泉的女人 > 第57頁

第57頁(2/2)

目錄

錢靜和趙申沒有領結婚證這個事情,錢靜誰都沒有說過,趙申自然也不會把這事情往外頭說。雖然趙申的嘴巴上喊著一個結婚證什麼都證明不了,但他自己心裡卻是清楚,這件事情上,是他自己理虧,若是把這事情說出去,別人看不起的是他不是錢靜,是他不想辦結婚證,是他錯對了錢靜。

是否辦理結婚證這個事情,跟C國的歷史文化有點關係。以前的時候,結婚有各種儀式,卻沒有結婚證這種說法。結婚證的推行,也是C國近幾十年開始推廣的。要真的計較起來,C國六七十年代乃至更早之前的夫妻們,沒有結婚證的大有人在,這些可都得被打成「非法同居」不可了。

事實上,沒有結婚證就等於「非法同居」這事情,在十幾年前還真的是這麼一說,直到十幾年前,C國的法律才根據C國國情整了個「事實婚姻」的說法,在法律上承認了以前那些沒辦結婚證的夫妻為「合法夫妻」。

說是這麼說,但「事實婚姻」也不是籠統的將某個時間點之前的所有未領證夫妻,都默認為合法的「事實婚姻」,它是有條件的認可。「事實婚姻」不予以承認的一種,便是「明知道要領證,卻故意不領證」,在這種前提下結合的夫妻,法律是不承認為「事實婚姻」,錢靜和趙申的婚姻類型便是這種。

可即使如此,他們想要離婚,還是得走一趟法庭。因為結婚辦事處表示,我這裡只處理有結婚證的夫妻辦理離婚,你們沒有結婚證,如果想離婚還是得上法庭。

結婚辦事處最為頭疼的就是事實婚姻,一般情況下,他們全都不會手裡事實婚姻的離婚手續。有結婚證的夫妻離婚,本來就很麻煩了,更不要說沒有結婚證的夫妻想離婚,那完全就是一通扯皮和消耗戰。

再加上C國的法庭,在受理離婚官司的時候,大多都是站在「勸和不勸離」的立場上,想打個離婚官司,真的需要非同一般的耐心。

趙申和錢靜因為離婚的問題上了法庭,兩人之間許多原本被掩蓋下來不為外人所知的東西,很多也都揭露了出來。

包括趙申和錢靜個人財產,以及各自私生活,乃至跟趙靜有關的問題上,全都隨著官司的進程一一揭露。原本並不為大多數人所知的雪玲的存在,也被帶到了檯面上來。

趙申不是一個特別專情的人,他這麼多年來,在外面多少也沾了葷腥,但跟趙申一家來往的那些人多數卻不知道這些,因為錢靜掩蓋的好。趙申雖然喜歡鮮嫩的少女,卻也非常有文藝青年的風格,喜歡走心,所以他並不是頻繁而又毫不掩飾的出軌,結果這麼多年來,很多人還都以為趙申是個難得的好男人。

可再怎麼好面子,喜歡走心的「好男人」,到了法庭上,為了離婚之後的財產分配問題,以及到底是不是「明知道要領證,卻故意不領」這個問題,可是扔掉了所有的臉皮。

就算趙申說的再怎麼好聽,在法官的面前聲音扯的有多大,他在這個圈子裡,都變成了一個笑話。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