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調令(2/2)
葉九真去了甘塘,不得被他們吃了?
這可不是工作能不能開展的問題,人身安全都沒有保障。
鄧子豪前天在巴江所丟了那麼大的臉,強忍住了,就因為這裡是巴江派出所,不是他的「基本地盤」。要是在甘塘派出所,他怕是真敢讓手下的打手們一擁而上,把葉九放倒。
退一萬步講,他不在派出所動手,葉九也完全出不了門。
葉九隻要踏出甘塘派出所一步,搞不好就會有人來找他的麻煩。而且肯定不是普通人,而是喊打喊殺的「道上朋友」。
這樣的事,甘塘派出所那邊又不是沒發生過。
以前甘塘所就有年輕氣盛又血氣方剛的警察,不賣鄧子豪的帳,結果就出事了。
那個事,當時引起了很大的反響,整個平安市公安系統都被震驚了,不少人向上級領導反映情況,要求嚴懲兇手,嚴懲犯罪分子。
結果到現在,都還是懸案,連兇手到底是誰,都沒辦法確定。
儘管人人都知道案子和鄧子豪有關,肯定是他指使人幹的,但確定不了兇手,就沒辦法抓人,案子就沒辦法繼續下去。
時間慢慢推移,也就淡了,再沒幾個人記得這個案子。
鄧子豪在甘塘的勢力之大,遠遠超出了普通人的想像。
有了這樣的先例,局裡怎麼可以再把葉九調過去?
擺明是要出事的!
局裡那些大人物,就一點都不怕?
一點都不擔心?
還是說,他們特別「迷信」,覺得鄧子豪肯定能把事情壓下去?
縱算如此,也不能眼睜睜將自己的同志往火坑裡推啊!
楊科和於向傑都不是什麼「聖人」,也沒有道德潔癖,很多時候會撥拉自己的小算盤,為自己的小日子計較,但他們也不是那種毫無底線的壞人。
面臨這種大是大非,立場還是比較堅定的。
「不行啊,老楊,這事不能這麼辦……」
於向傑說著,將手裡的菸蒂狠狠摁滅在菸灰缸里,一臉堅毅之色,似乎是下定了決心。
「走,我倆一起去局裡,找郎書記,好好向他匯報一下……他也許還不知道,這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所謂郎書記,指的是陽關分局局長郎正,兼任著陽關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下邊的幹部見到他,一般不叫他郎局長而是稱「郎書記」。
在官本位國家,書記似乎就比局長顯得更加高大上些。
據於向傑推測,這個事,應該不是郎正的首尾,他也許都不知道葉九和鄧子豪之間發生了那樣激烈的碰撞。
現在調令已經下達,除了郎正,別人也沒辦法再改變這個決定了。
畢竟組織決定是個很嚴肅的事,改來改去的,那就不嚴肅了。
楊科沒有急著點頭,只是一口一口抽菸,片刻之後,才將菸蒂摁在菸灰缸里,站起身來,長長地噴出胸中一口濁氣,點了點頭。
「走吧!」
無論如何,都要阻止這件事。
真要是等葉九去了甘塘派出所,那就來不及了。
分分鐘有可能出大事。
誰知兩位所領導還沒出門,辦公室的房門就被人推開了,一個人探頭探腦地走了進來,可不正是葉九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