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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曾幾何時最想聽到的話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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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格·頓沒說什麼,放開了捂住傷口的手,血跡猶在,可傷口卻消失了。

伊碧露亞伊:「巨人種族有不少都有強力的恢復力,就算腦殼打爛也能修復呢。」

克勞恩皮絲:「這我早知道了,我的勢力範圍,有巨人和巨人近親的呢——雖然不多,體積也小一些就是了。」

格·頓修復好傷口的時候,森林賢王也用自己的低階治療魔法治好了爪子。

森林賢王會八個魔法,可惜並沒有殺傷性魔法,有些針對敵人的異常狀態的魔法,可剛才戰鬥中能釋放的偷偷釋放過了,好像沒用的樣子,或許是做好了對策的道具——

一般強大的戰士就算不會魔法,也會設法把那種似乎來無影去無蹤的異常狀態魔法的抵抗道具弄到手,像格·頓這種號稱「十傑」的鎮國戰力,國家專門為他出資搜索甚至打造一些也不奇怪。

有了不少人類社會經驗的森林賢王是這麼考慮的,儘管自己會治療魔法,可面對恢復幾乎沒有消耗的山丘巨人,這麼打下去有些不利呢,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它說話也是想要爭取點時間思考對策。

幸運的是,格·頓也有話要說:「魔獸,你會說話啊,那麼——你在你主人的魔物中,實力排行如何?」

「怎麼說呢,鄙人大概只是寵物一樣的感覺吧?當然,即使如此鄙人也會盡力變強的,因為鄙人的壽命很長呢。」

「寵物,嗯,確實很可愛。」格·頓表示追認。

克勞恩皮絲:「哦哦哦哦哦哦哦!」

伊碧露亞伊:「突然怎麼啦?!」

克勞恩皮絲:「我終於看見對那倉鼠的外表有正確評價的種族啦!可愛,可愛啊!」

伊碧露亞伊:「難道不是因為在巨人眼裡,你的魔獸並不怎麼大的原因嗎?有喜歡各種小動物的人很奇怪嗎?」

「總之,你的實力在她的眼裡,實際上是比較弱的?」格·頓的談話還在繼續,「那你說,我,強呢?還是弱呢?」

森林賢王用修復好的爪子撓了撓一樣堅硬的皮毛,看似有點糾結地說:「就鄙人感覺的話,你確實挺強吧,可和主公的團體比起來,確實不怎麼樣呢。」

格·頓這次抽出了魔劍,在手裡掄了掄:「很多嗎?比你強的。」

刻意去打探某個神秘強者背後勢力很容易。

森林賢王:「多倒是不多啦,倒不如說鄙人其實比主公手下大部分都要強的啦,但主公和她的近親,說不定和世界翹楚有一比哦,鄙人是這麼認為的。」

「是嗎,那,我要用全力了,開始下一回合吧。」格·頓抽出了魔劍。

「行啊,鄙人也要使用魔法裝備了。」森林賢王從嘴裡吐出一個包裹,打開取出一副鋼爪戴在自己的爪子上,上面刻了提升銳利度和韌性的符文,又在耳朵上戴上一副增強戰鬥續行的魔法飾品。

格·頓就這麼等它給自己裝備完畢。

「那,鄙人要上了。」

「好。」

人與倉鼠(巨大版),再次展開了碰撞。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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