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朝歌想四肢分家(6)(1/2)
土豆燉排骨出鍋後,朝歌讓紅蓉給自己的六姐姐晚歌送了一份。
她這份排骨送過去的時候吳世子人恰好也在,午膳剛擺上。
紅蓉笑眯眯的說:「六姑娘,我家小姐排骨一做好,第一個就先送來給您品嘗呢。」
晚歌便噙了笑,道:「不枉我疼她一場。」
紅蓉這小嘴會說,討得她高興,便打賞了她二兩的銀子。
紅蓉收了銀子,謝過姑娘,高高興興的走了。
晚歌拿了筷子,夾了排骨,嘗了一口肉,又酥又爛又香又軟,口感極佳。
「子越,你也嘗嘗朝歌所做的,一點不比廚房做的差。」
世子說:「我今天比較想吃素。」
一想到煞星不滅,彗星不穩,他哪裡吃得下朝歌親手所做的菜。
晚歌不明所以,不吃就不吃吧,自家妹妹做的,味道確實極好,當然要給面子的多吃一些。
世子陪著吃了幾口素菜。
既然說了今天想吃素,葷就不能動了。
過了一會,世子忽然說:「晚歌,你們府里最近不太安全,要不你出府避幾天吧。」
晚歌詫異,問:「……你是讓我大難臨頭自己飛?」
話說這麼難聽幹啥。
「我這不是擔心你安全嗎?要不我晚上在這兒陪你,不走了。」
「……那可不行。」
孤男寡婦的,他在這兒不走了,像什麼話。
「就這麼說定了。」
六姑娘急了:「我沒同意。」
「我當你同意了。」
「你賴皮。」
「為了你的安全,你就容我賴皮一回吧。」
他實在放心不下。
瞧朝歌那邊,里里外外派了那麼多護衛全方位保護,晚歌這裡根本沒個厲害的保護,他真不放心了。
已經連死了兩個奴婢了,下一個,還不知道是誰呢。
瞧他說得不像有假,並非玩笑,晚歌糾結,道:「你我尚未嫁娶,你在我這兒不走了,這若讓人知道了,像什麼話。」
世子一笑,道:「那我不讓人知道便是。」
「你一夜不回家,你家人會不問起?」
「我自有解釋的法子,到時候就告訴他們我跟蕭二哥一塊遊山玩水了。」
晚歌呵了一聲,道:「你如果一直不曾從我院子裡出去,旁的奴婢會不知道?」
就算嘴上不說,她的奴婢心裡一準要議論她了。
還未曾成親,便留了世子在府上過夜。
她還要不要臉面了?
世子想了想,道:「這個容易,晚點我假裝從你這裡離開,天黑之時,我再過來陪你,你且先把人都打發走了,讓她們緊閉門窗,早點休息,我一準不會被她們發現了。」
「……」說得好像是偷情的。
他們明明是未婚夫妻,為什麼要這般偷偷摸摸?
晚歌糾結得不行,世子覺得此主意甚妙,不知不覺夾了塊雞腿吃上了,就聽晚歌問他:「你不是今天不吃葷的嗎?」
「……我夾錯了。」世子把雞腿放回去。
為了不吃朝歌做的排骨,他今天是必須把葷戒了。
看見一堆美食不能吃,雖然很難,必須堅持,做個有原則的人。
被嫌棄了的朝歌那時也親自端了排骨,給她爹送了過去。
一看親閨女果然端了排骨送來了,他高興得老臉堆滿慈父般的笑容,道:「朝歌你不是說你的手是用來數錢的嗎,怎麼想起來給爹做好吃的了。」
「……」真不想給他吃了。
她本來就不是為了他做的,對於他來說,就是數錢的。
對於霽月來說,這雙手的用處可多了。
朝歌把排骨遞到紅菱手裡,意思是由她餵了。
沈為民卻不干,說:「閨女餵。」
朝歌看了看自己的手,說:「數錢的,不能餵。」
「……」沈為民委屈的嘆口氣,這養的幾個孩子,沒一個孝順的。
朝歌說:「你就知足吧,誰家的小姐會下廚房啊?」
她能下廚房,做出來已經是孝心了,還想怎麼樣。
那兩個孩子沒用了,才想到家裡還有兩個閨女,想家裡的兩個閨女還能孝順他。
以前幹嘛去了?
晚了。
就算是她親爹,她對親爹的愛,也不如從前了。
她心裡正這般琢磨著,沈為民出奇的又想通了,說了句:「對,朝歌說得在理,我們家未來的第一女富商,能下廚已經很了不得了。」
朝歌詫異:「……第一女富商?誰給我封的這麼個稱呼?」
沈為民說:「我,我給你封的,我看好你,你將來一準能成為天下第一女富商,把咱們沈家的生意發揮到最大,朝歌,你將來去京師的時候,爹跟你一塊去,爹雖然幫不了你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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