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道德與律法,如何抉擇?(2/2)
與自己心中之前所想的另有隱情不同,這種當街行兇,證人眾多的案子,基本上就是鐵案了,審理起來,很是簡單。
在一陣威武聲後,人犯李木被帶上大堂。
林諾還未開口,那李木便直接承認了自己的殺人罪行,這麼直接了當,使得他瞬間沒有了斷案的心思。
接下來,趙二呈上了兇器等物證,一個個目擊殺人過程的人證也被帶上堂來過問。
審理過程很是簡單,幾乎就是走個過場,沒有遇到任何波折。
直至最後在做出最終判決時,林諾卻有些犯難了。
因為那圍觀審案過程的百姓,一個個突然跪地為人犯求情,請求寬恕其罪行。
就連趙大,此時也是小聲道:「大人,這李木確實是殺人了,但根據剛才一眾人證的供詞,是那對姦夫**先動手的,而且他殺得也是通姦之人,何罪之有?」
「大人,根據大明律法,凡妻妾與人通姦被捉姦在床者,殺人者以無罪論處。那對姦夫**不僅通姦,更是捲走夫家錢財私奔,本就是要被浸豬籠的貨色,如今被殺了,豈不是罪有應得?」
林諾搖了搖頭,「你不懂,大明律法中有明確規定,捉姦在床才能殺人,這李木可有捉姦在床?」
「大人,您看看下面那一個個為李木求情的百姓,民意難違啊,都到了這個時候,你怎麼還摳字眼呢,何不順著民意直接判李木無罪,這麼一判決,大人您在山陰縣的威望瞬間就可以抬起來了!兩全其美,何樂而不為呢?」
林諾還是搖了搖頭,這一刻,他腦海中想到的是後世的彭宇案,因為助人為樂扶老人,反而被法院判定為過錯方需要賠錢了事。
正是因為這一判決,使得整個後世華夏的道德程度倒退了五十年,也使得碰瓷行業興起,人們不再以助人為榮,開始變得自私自利,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而如今林諾所面對的案子,就屬於這種性質。
道德與法律之間的度該如何拿捏,並不是太好掌控!
他可是正兒八經的一甲進士出身,自己所審理的案子絕對會被不少的官員作為依據、典範,今日他若是可以不依據「捉姦在床」的律法判李木無罪,日後殺死姦夫**可以得到豁免這一權利,就會被人濫用!
想像一下,以後殺了人,只需要再將自己的妻妾殺死,宣稱二人通姦,就可以免罪,這對於殺人犯來說,那簡直就是天大的福音啊!
林諾心裡,很同情李木,對方妻子不僅給他戴了綠帽,更是夥同姦夫捲走家產,換做是誰,恐怕都不能忍!
他也很想判李木無罪,但他更不願日後這條豁免權被亂用,最終再三權衡後,做出了十年監禁的判決。
對於這一判決,李木自是無異議,倒是圍觀的百姓們有些很是不滿意,認為那對姦夫**本就該死,李木為此卻還要搭上十年時光,判的有些太狠了。
判決作出後,自有手下人整理案宗上報刑部,林諾沒有繼續停留,而是心裡有些不爽的返回了後院。
做官,總是不如做個江湖俠士來的痛快啊!
「林諾,你殺起官員來毫不手軟,但對於自己治下的百姓卻是慎之又慎,有時候,我真的不知道你心裡究竟在想些什麼呢!」
庭院中,秀兒已經得知了林諾的審案結果,有些好奇地上下不斷地打量著他。
「很奇怪嗎?」林諾笑了笑,抬頭望著那青天白日,眼眸有些深邃,「因為我現在......是父母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