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頁(2/2)
洛柒坐在小孩旁邊認真地說:「你這樣想一下,如果說你爸爸給你買了一個你最喜歡的機器人,然後他還在路上,突然從車上掉了下去,然後就被我撿走了。那你是希望我把這個機器人留下來自己玩還是說把他還給他原本的主人,也就是你呢?」
小孩低著頭看著自己手上彩色的畫面,將平板放在洛柒的手上:「還給他的主人,我不要了這個了,這個不是我的!你幫我給警察叔叔,還給他的主人吧,他一定等了好久。」
洛柒看著小孩一蹦一跳拿著機器人向去找他的夥伴玩,從口袋裡拿出手機報了警:「喂,妖妖靈……」
經過警察的調查,以及村民們的證詞,將大量物品歸還,將以洛蒙為首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份子處以了相應的懲罰。
根據第二百六十八條聚眾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洛柒在洛父的病情基本好轉後,就趕回了事務所,和抱抱一起過上了沒羞沒臊的幸福生活,直到他三十歲之前的一項不變的活動的來臨——心源性猝死的來臨。
※※※※※※※※※※※※※※※※※※※※
第54章 謊報事故不可取
葉大同是一個大老闆, 一個煤礦的大老闆, 為人寬容闊綽還大方, 這是漂亮姑娘眼中的印象。
愛錢 葉大同是一個大老闆, 一個煤礦的大老闆,為人貪婪還摳門,這是煤礦工人眼中的印象。
葉大同是一個大老闆, 一個煤礦的大老闆,為人貪戀美色還膽小,這是老闆兒子眼中的印象。
洛柒是從一輛破破爛爛的三輪上醒過來的, 天很暗了, 已經要入冬了, 寒風呼嘯, 自己身上搭著一個洗得有些褪色的軍大衣,前面騎著車的是一個頭髮花白的中年婦女,是原主的母親。
洛母聽見身後的動靜, 朝後面看了一眼:「你怎麼醒了?快多睡一會兒,等一下就到家了。」
洛柒坐起身將身上的軍大衣抖了抖, 披在身上:「我來騎車吧,您上去睡一會兒, 等到家了我在叫你。」
洛母的眼睛布滿了紅血絲, 一看就是很久沒有睡好覺了, 她停下車整個人靠在冰涼涼的鐵上, 囑咐著洛柒:「別開太快, 路上的路燈又沒有修, 大晚上的別撞上什麼了,慢慢開,別急。」
洛柒握著三輪車的把手,過了好一會兒才開始緩慢地出發。三輪車和自行車的把手是不一樣的,所以,洛柒不太會騎。洛母可能是因為相當疲憊了,大道還算平穩,沒有什麼坑坑窪窪的地方,加上他的極為緩慢的速度,到達目的地的時候,洛母已經睡地很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