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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了一條長微博發上去,又找上原主以前經常找的那些個營銷號,打上錢,直接給送上了熱搜。
#販賣明星信息#
熱搜被高高地掛在了熱搜一整整兩天,人們議論紛紛。
「我的天吶,現在都是些什麼人啊。」
「也沒什麼吧,我覺得那些個戲子既然出來混,就不應該去計較這些東西。」
「樓上說得有道理,那麼有錢了,這也不算什麼。」
「犯法就是就是犯法!」
那些被侵犯**權的明星們都紛紛發了律師函,他們的粉絲們自然也是行動起來了。
#支持溫之初維權#
#私生飯算不算粉絲?#
#支持陸流維權#
……
一連六七個熱搜被這些明星的粉絲衝上了熱搜。
「喂,妖妖靈,我是洛柒,前幾天我找到了一批違法售賣明星信息的人群。 」洛柒見形勢也炒得差不多,就去報警了。
「是的,我是溫之初的粉絲,有一天有一個人找上我要賣給我他的信息,我開始便是不信的,而且他還是個學生。」洛柒被警察先生拉到警察局去詢問詳情,「出於一個記者的警覺,我就潛入了情報販子裡,想要收集更多的證據,喏,這是我和他們的聊天記錄。」
警察嚴肅地看完了洛柒和情報販子的聊天記錄,將那些在網絡上販賣明星消息的傢伙抓起來。
販賣明星私人信息為機場追星提供便利的行為,已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根據刑法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因為這幾日的網絡輿論,私自販賣他人信息的人都受了相應的懲罰。
洛柒也因為這一系列的事情被推上了熱搜榜。
#最好看的記者#
洛柒的微博底下多了很多的「初心」來表示感謝,並且來認親。
甚至溫之初也來評論了:「謝謝【笑臉】【笑臉】【笑臉】」
洛柒看著溫之初的回覆,露出一個笑臉:「這樣的話,也是讓原主的偶像直到他了吧,任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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