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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無疑又是一個新的證人證言。
一個可以將事件推到白熱化高度的新證據。
原本這個案件在網絡上的熱度已經有回落的趨勢,但由於這個勇敢的少女又再次推至新高點。
至此,社會對「色魔老師性侵幼女」事件的關注度空前高漲。
唐蜜信心十足前來諮詢律師,律師卻說,實名舉報屬於個人口述證言,仍舊不能當做有力的定罪證據。證人證言對於破案、審案等,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但其本質上是一種主觀表述,缺乏形成判案證據的客觀性。因此,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印證,仍舊不宜作為定罪的有力依據。
張萍和唐蜜對視一眼,都有些泄了氣。
看來如今萬事俱備,只差一個確鑿定罪證據。
該怎麼辦呢?她們去哪裡找到一個確鑿的實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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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留言鴨,有紅包掉落^_^
第76章 26-1
事件出現一個星期, 袁成志除了被勒令開除, 協助調查,身敗名裂外, 基本沒有任何損傷。
據說, 他的妻子曹月晴還在為他默默奔走。
開庭之前,曹月晴找上了在醫院的張萍一家, 跪在了地上請求他們的原諒。並請求只要答應撤訴,多少錢她都願意償還。
唐蜜趕到時只聽見張萍憤怒的回應她:
「我們一家都會原諒你, 但是你的老公豬狗不如, 我告到傾家蕩產也要叫他付出代價。」
「我們何必搞得兩敗俱傷呢?」曹月晴流著眼淚勸說,「現如今的法律是有漏洞可鑽的,我請了最好的律師,律師說你們提供再多的證人證言也只是佐證證詞, 最壞的打算也只是判處五六年, 再不行我還可以繼續上訴。但是你們收了錢,可以送孩子去國外讀書, 她會擁有一個更好的未來。」
「我女兒的未來用得著你來給?」張建氣得推開曹月晴, 「我們不會利用孩子賺這些錢的, 你趕緊滾!」
張萍說:「曹小姐, 你捫心自問, 假如今天躺在病房裡的是你自己的女兒,你會答應你自己嘴裡說的這些狗屁條件嗎?我就是要告他坐牢,我要他一輩子永無翻身之日,我要每個人都記得他的猥瑣面目, 哪怕他只坐一年的牢,我也要他每分每秒都飽受煎熬怒罵,今日我女兒承受的痛苦我要他百倍承受,你到現在還不明白嗎?」
張建氣急敗壞,「趕緊收拾收拾滾蛋!」
曹月晴轉身離開,迎面撞上了正朝這邊來的唐蜜。
唐蜜無意與她交談,徑直往前走去,曹月晴站在身後,看她很久。
張萍對唐蜜說:「聽說袁成志的妻子給他找好了律師。若是我們還不能找到更有力的證據,到時候他只要一口咬定自己沒有做過,最多也是判個幾年。幾年後出來他換個身份仍舊可以東山再起。」
「可惡的世道!」張建說。
唐蜜嘆息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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