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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志芳「嗯」了一聲:「那你把詳情說來。」
「母親於八年前去世,是因為兄嫂景為之和蘭草二人故意導致喪命。他二人把母親關在房裡,拿走銀子不給母親請大夫,又將當時年幼的我關進柴房,這才致使母親病亡。此事本是經年之事,但昨日兄嫂二人意外發癲,自己交代了實情。」
「此事本官也有耳聞。」賀志芳點點頭,看向站在一邊的人,走程序地問起明溪鎮的鎮長,「胡鎮長,此事和景秀才說的可有偏差?」
胡鎮長搖頭:「回大人的話,並無偏差。這二人,已是自己承認了!」胡鎮長手指著地上被堵住了口舌的景為之夫妻二人。
兩人神志不清,還會抓撓衙役,所以乾脆就給堵住了口舌。
見事情沒什麼異議,賀志芳拿起桌案上主簿吳青給他批的文書,說道:「那本官就直接判了。景為之與蘭草因錢財之顧,謀害生母,罪大惡極。判景為之秋後處斬,蘭草流放三千里,終生不得回歸原籍!」
「其家產有宅院兩處,店鋪三家。其中一處主宅,三家店鋪均判給景行之,另一處住處,念在幼童無知,判給景大寶。」
景大寶和景為之、蘭草二人跪在一處,聽見自己的店鋪沒了,眼淚刷地一下就流了,哇哇大哭,聲量驚人。
聽見的一部分人還同情景大寶,小小年紀這就要沒了爹娘。可不同情的更多,景大寶長得胖,個頭也高,長得還有點著急,雖說是十歲可看著比景行之還大。兩廂一對比,自然是景行之這麼個沒爹沒娘長大的比較可憐。
景為之和蘭草卻都仍是一副意識不清的模樣,拼命想要掙脫人高馬大的衙役,嘴裡塞了麻布支支吾吾。
景行之看了眼哇哇大哭的景大寶,在退堂聲里被村長等人圍著走了出去。
景行之到了外面,對著柳方點了點頭,示意順利沒有意外。
柳方看見了,就沖景行之一笑。
柳華抓住柳方的手,笑嘻嘻地湊到年輕鮮嫩的小哥兒耳邊:「方哥兒怎麼不對華叔姆笑,是我長得不好看嗎?」
柳方被鬧了個紅臉:「華叔姆,你別鬧。」
***
前面熱熱鬧鬧,氣氛融洽。
縣衙裡面關了門,賀志芳卻是有些不滿,他看向主簿吳青:「老吳啊,那宅子幹嘛還給那小胖子,還有那三家店鋪,近年明溪鎮上店鋪一直在漲。」
賀志芳以前家貧,眼界就比較小。何況環水是個大縣,還有可以別他苗頭的縣丞一派,導致他撈錢都束手束腳。如今在江南之地待了幾年,更知道享受了,就更想著錢了。
吳青哪能跟賀志芳說實情,難道說他背著賀志芳撈錢了。他咳嗽一聲,解釋道:「那個小胖子年紀小,大人把小宅子給他,美名肯定更佳。到時候三年期滿,能平調附近的縣是最好。」
環水不在江南最富之地,何況最富的地方涉及鹽政和船政,根本不是賀志芳這種無根官員能摻和的。事實上,吳青認為賀志芳能到環水鎮,都是走了大運,做了兩年官都是吳明在給他掌控大小事。吳青自忖自己沒天分繼續進學,可腦子比賀志芳好使多了。
「唉,那個秀才也忒不知眼色,也不知道給本官一點孝敬。」賀志芳想到家裡一屋子妾的花銷,覺得心口有些疼。
「大人!」吳青忍不住大了聲,「那個景行之在環水書院進學,明年中舉是十有八九。他才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