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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日後。
縣衙開始審「十年女屍案」。
賀志芳坐在正堂上,一左一右都放著一把太師椅,方啟晨和章通就坐在他兩側。
賀志芳心跳得很快,眼睛有些不放心地瞄了吳青一眼。
兩天前,他把主意和張明雨一說,張明雨就讓他兩頭演戲,騙住吳青,免得吳青壞事。
至於「兇手」,是張明雨找來的,以前就住在張明雨家附近,後來搬到了縣裡。那戶人家有兩個兒子,一個收養的大兒子,一個後來生的小兒子。小兒子喜歡賭錢,這回欠下了大額賭債,根本還不起。張家的人打聽出消息,就把賭坊張家小兒子的債收到了手裡,說一天不還砍一隻手。
頭一回出面,就把人弄出了血,嚇得那戶人家半死,哭喊著怎麼都要還錢。但賭坊的錢可不是好欠的,債滾債,就是把全家都賣了,也還不起。
到最後,張家的人偷偷地找上去,這家的那對夫妻就屈服了。用恩義逼著那收養的大兒,給小兒子送命。十年前,那大兒正好十六七,年少愛鬧,有些頑劣過往,巧合得說出來還真不怕人懷疑。
雖說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可到底還有個親近遠疏。
一切布置妥當,案子審得飛快。
賀志芳審案從來沒這麼威風過,嘴上一樁樁一件件證據,都在精心炮製下,顯得他機敏過人。
最後賀志芳一拍驚堂木,喝道:「譚興旺,你當年貪圖齊心藍美色,借著家人吵鬧偷偷回到書院。但張明雨一直在家,你就沒找到機會。
後來聽到張明雨和齊心藍吵架,你更不喜沒得到齊心藍。於是你在鬱悶醉酒之時,將消息說給了你在縣中認識的混混王象,那王象說起他認識盜匪,你們二人便聯繫上了盜匪,偷偷尾隨,將齊心藍一行人殘忍殺害!
其後你更是將齊心藍捆走,在書院老屋中□□。最後齊心藍不堪受辱,撞牆而亡。你害怕心虛,把屍體埋在了無人的齊心藍住處前的花叢里。
如今王象已把事情交代,書院老屋中更是找到了羽銀藍的布料。證據確鑿,你可知罪?!」
一身囚衣的譚興旺跪在地上,脖子戴著重重的枷鎖。他方臉濃眉,一道舊疤痕橫穿過側臉,看起來凶神惡煞,倒還真像個「惡人」。
可譚興旺卻乖順得像綿羊,辯駁和掙扎都沒有,只聲音沉悶地答道:「小的……知罪。」
賀志芳聽到這兒,心裡一喜,嘴角彎起:「你認罪就好,本官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