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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方想想,竟然覺得……有點好玩,還有點期待。
不過嘴上是:「弄得我衣服都濕了,你去給我拿。」
景行之笑著答應,他哪裡不知道小方方,不拒絕就是同意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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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侯爺,但是官職沒有調動。對於景行之來說,生活沒有什麼變化。
頂多是宮裡送來的東西多了,柳方和阿燈可以吃得上各種稀罕的,這點他很滿意。
簡單來講,事業順利,家庭和美。
不過日子過去,一代新人又一代新人。
一年後,王子凱覺得身上不太舒服,忙過了的後勁兒上來了,又天天被景行之一家鬧得想家,乾脆請了病休,把一攤子事都丟給景行之。
就這麼著,景行之在定北跟著老王學了一年多,然後獨挑大樑幹了一年又三個月。
之所以是一年又三個月,是因為他被召回京了,趕在年前一個月。
好傢夥,堂堂一個侯爺,終於在兩年後離開了北地。路上快些,說不定能趕上在京都過年。
再過幾日就要啟程,景行之就不坐堂了,回家躺著舒舒服服地休息。
柳方忙著收拾東西,兩歲多的阿燈就只能跟著爹,懶洋洋地躺著曬太陽。
北地的冬日很冷,阿燈穿得像個球。
景行之看著懷裡的小球打了個滾,兒子的臉就露了出來。
臉蛋圓圓的,還沒有褪去嬰兒肥,眼睛也是圓溜溜的,不過眼神十分靈動。
阿燈紅潤的小嘴兒叭叭,童聲脆脆的,還帶著點奶。
「阿爹!阿爹!我想出去玩!」
「不是和你的小夥伴都道別了?東邊的狗,西邊的貓,你也去看過了。」景行之撩起眼皮子,他閒了幾日,阿燈就鬧著出門幾日。
阿燈滾上他爹的胸口,趴下去,小腦袋挨著他爹的大腦袋,親昵地問:「那爹你跟我說說,京都好玩嗎?方爺爺不是在江南嗎?我想去江南。」
旁人家兩歲多的小孩可能說話還不夠利索,阿燈這兒已經口齒靈便,言辭流暢。
用柳方的話講,再過兩年,作詩就比他爹強了。
「京都好玩,到時候讓你四哥哥帶你玩。就那個老給你送東西的小哥哥。
江南的話,我們先去了京都,再回江南,看方爺爺,還有恨嫁的小姑姑。」
眼下最想景行之回老家的,怕就是方窈君了。兄長不在,方啟晨不讓她嫁。
姑娘家家也不好提,就等啊等,等到身邊的閨中好友都帶上了小娃娃。
吳明瑞也敬重好友,還特意和方啟晨是商量了一通,上門迎親等著好友回家再說。
想到這些書信寫了一大把的熟悉人,景行之不由得露出一個笑。
從前的車馬真的很慢啊,有時候一封信過去,又一封信過去了,回信可能還沒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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