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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若是傳出去,後果不堪設想。畢竟,李媽媽就是因為太過悲痛,才被毒販盯上,發現了她軍嫂的身份。
喬依之想,風哥之前渴望得到的無微不至的關愛,李奶奶年紀大了,是給不全的。
而他自己在逆境中長大,終於成長為自己想像中的,可以給人遮風擋雨,讓人所有的期待和不敢期待,都成為現實的人。
李聞風聽著小喬的電話,心想,之之並沒有如他想像中的說安排住宿的問題。
更沒有說什麼跟『同居』有關的虎狼之詞。
確實是他聽到那聲『哦』之後想歪了。
其實他現在身上雖然錢不多,但也夠用。
都是這兩年他做出來的一些小玩意兒,賣出去專利賺的。
李聞風如果拿自己上輩子的學問欺負人,那申請專利自然可以賣大價錢,但他並不想這麼做。
他這個人,骨子裡的正氣一點也不比他親爹少。
因為上輩子做的那些學問,雖然有些是他提出來的,但大部分都是別的科學家研究數十年才得到的結果。
如果現在李聞風直接拿出這些學問和專利賣錢,那這種行為就等於偷!
而李聞風上輩子自己做出來的專利,大部分都是基於後來專家提出來的新的概念。
現在這些概念還沒問世,他自然也不能作出『超前』的東西。
因此,李聞風控制著做出一些符合自己現在這個年紀和知識儲存量的小專利,一個大概賣五萬到十萬不等。
這對於十七八歲的少年來說,已經是一筆不小的財富了。
就連陳、肖兩位教授都說:「你跟小喬啊,你們倆這腦袋……」到底咋長的喲。
所以,李聞風想,如果之之說『同居』,那他肯定可以讓之之過得舒服一點。
甚至還會更有動力賺錢。
但……很顯然是他想多了。
果然啊,男生一到十八九歲,思想真的很容易想歪。倒不是他真的一心惦記這事兒,而是因為這年紀真的經不起喜歡的人的一點撩撥和暗示。
年輕時候,喜歡一個人,感情熾熱,情難自已。
結果,之之同學壓根兒就沒這個打算,她只是終於突破了自己的直男思維,心細如髮的記住了一個『紀念日』。
李聞風唇角噙著笑,眼底的溫柔和縱容擋都擋不住。
他甚至能想像,從沒談過戀愛的,不知道該怎麼表現的之之在笨拙的、努力的表現。
現在連七月還沒到呢,之之已經偷偷計劃八月的事情了……
結果,人算不如天算。
可正是這份『笨拙』,李聞風才感覺心跳的更快。甚至比『同居』還讓他開心、欣喜,恨不得插上翅膀現在就去之之身邊。
但是呢,現在這位坐在房頂的少年只能強忍著跑幾圈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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