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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嗓音很輕很甜,站立在側的路盛,不自覺轉過頭,唇角微翹看著煙花下少女夢幻般的眸。
果然還是小丫頭。
一根煙就能發泄般淚如雨下,轉眼,一顆煙花就能淺笑盈盈。
路盛感慨一句,心下卻驀然覺得有股說不出的酸甜湧上。
情人節,大街小巷玫瑰香,除了要感謝慷慨男友,就是勤勞小花童的功勞了。
煙花剛落,稚嫩童音就打破了小小站台的靜謐。
「大哥哥,給你漂亮女朋友買束玫瑰吧。紅玫瑰會讓你們愛情如火熱烈。」
一身喜慶紅的小姑娘,捧著花籃跑到歐寧面前,對著路盛露出小白牙。要求他這『男朋友』,盡到情人節義務。
嘎!啥!小丫頭胡說什麼!歐寧什麼時候成路盛女朋友了?
方寸站台里,三個人都是一怔。
尤其宋明珠,都要怒髮衝冠了。
從小到大,她都愛好專一,喜歡所有好看亮眼的東西。
南城路盛,酷帥又霸氣,確實是個極品男人。但,怎麼看也是更配自己這個大姐大啊!
歐寧這樣清麗文秀,學習又好的女孩,就該和斯文高雅,才華橫溢的大畫家,音樂家一對。就連那些空有錢權的二代,都不配站她旁邊。
學渣不愛讀正經書,小說電影卻不少涉獵。明珠就讀過不少。
狗血言情里,黑道大哥&學霸乖女,那可是相當讓人喜聞樂見的設定。
不過,只是書里。
現實中,誰家爹媽願意寶貝女兒跟個下九流混混啊,都希望女兒嫁給清貴青年才俊。平安風光一輩子。
現在想想,今夜歐寧與路盛三次偶遇也太巧了點。
就算真是天意,難免會讓路盛對自家丫頭有點不一般想頭。
誰讓歐寧那麼好呢!是男人都必須喜歡啊!他動了歪心思也可以理解。
但,自己絕不允許,所有不配覬覦的幼苗,她都要第一時間掐死在搖籃里。
賣花小丫不經意一句話,機緣巧合下,被腦洞大開的明珠,當成了滔天大事。
眼珠幾轉,她露出個慘慘姨媽笑。抽出枝玫瑰一本正經教導賣花小丫。
「妞妞,眼神不好,怎麼能做好生意?仔細看看,是不是姐姐我才適合那位大哥哥,這位小姐姐男朋友該是郎朗那樣的。」
郎朗也老了些,有點配不上自家女孩,但年輕有名音樂家,明珠也就耳熟他了。先便宜他,湊合用吧!
呃,郎朗?大白腿姐姐啥意思,是也喜歡那位漂亮大哥哥嗎?
那她說起郎朗為什麼還一臉嫌棄,好像,她更喜歡眼前戴口罩小姐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