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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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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為這,所以,他才假意讓自己捐肝。

真是傻,如果有選擇,自己也會自私的。為自己為媽媽也會為路盛。

酸澀從心湖衝到鼻腔,歐寧低聲指責:「你太壞了。」嘴裡恨恨,手卻不由抱住男人的腰,把臉深深埋在男人心窩。

兩個人的小窩,同居幾個月就格外溫馨。

書桌上,定情的俗氣大紅玫瑰開得如火熱烈。

半真半假做戲到現在,路盛內心自責愧疚的犯罪感並不少分毫,只是,他太自私了,不敢坦白不舍放手。

恍惚中玫瑰尖利剛硬的刺扎破了他的手指,血點湧出。

歐寧雖然是醫生,還是下意識拎起他的指頭放到了嘴巴里。

路盛怔了下,手指沒有抽出,反而在那軟軟舌尖上按了按。

片刻,越發捨不得這份溫暖和幸福的他鎮定心神,惡人已經做絕,那就做到底吧!

將來到地獄,自己在向歐寧向媽媽贖罪!

點頭,路盛道:「是,我是太壞了,那你呢?換位思考,如果那時候是我捐腎給父親,你能毫不在意舉雙手贊同。」

抿了唇,歐寧不說話了。抽出那根刺傷路盛的玫瑰,她也有些恍惚失神。

芬芳玫瑰,又叫做穿心玫瑰,徘徊花。刺客。

幽香,醉人,刺痛,銷魂,憂傷,纏綿,真不愧是愛情象徵。包括這些尖刺,一不小心就會讓人流血的刺也一樣貼切。

情侶不怕吵架,最怕不會溝通,一方總是患得患失,總是不停逃避放手,另一方在堅韌執著也會累的。

電影小說里,那些一直一直等著女主角痴情不變的男豬腳,只是童話故事。

分離三年還能破鏡重圓,他們這算天大運氣。

要不是路盛少時經歷實在坎坷,要不是當初登記是夫妻關係,要不是因為年輕,鋒利得像把匕首愛恨分明,總不甘心想要個圓滿,也許他也會轉移了心思,就算還愛,也會被別人溫暖。

現實的紅男綠女都是如此,千里相思從來都不如軟玉溫香在懷的。

老天給了自己這一份運氣,以後卻未必了。要知道,地球有幾十億人,每一秒都在證明著擦肩而過多容易。

「老公,我錯了,以後保證永遠信任你,全心依賴你。」歐寧擠進路盛懷裡,乖巧的仰著頭親他下巴。軟軟的話里滿是真誠。

戲演到這夠了,小丫頭也真乖了,路盛點了點她的鼻尖,縱容裡帶著寵溺。

「好吧,原諒你一回。就是可惜不能報仇解恨,谷蘭如今逃到非洲了。」

「算了吧,天已經報應了。」歐寧搖搖頭:「而且,我現在和明珠想的一樣。」

什麼,跟宋明珠那腦迴路簡單的傻白?路盛蹙起眉頭。

「為了他,我也心軟了。也想萬事不做絕,給人留有餘地。」歐寧的手輕輕搭在小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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