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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還沒出酒店大門,一杯狗血從天而降。
「喬牧之,你出國有共同語言的小師妹陪著。回家還要情投意合小青梅伴著。能左擁右抱的逍遙快活,怪不得要和我分手了。」
橫空出來的洪雲把水潑了歐寧一臉,啞著嗓子眼圈紅紅質問。
「你胡說八道什麼,不是你非要鬧著分手。」喬牧之趕緊翻紙巾給歐寧。
自己鬧?洪雲委屈極了。
戀愛中女孩誰不作,不會吵鬧幾次分手嚇嚇。可男朋友們誰不是低三下四的哄著。有誰會和喬牧之一樣,問一句你想好了,就真轉身答應。
何況,她已經夠懂事乖巧了。平日裡不讓喬牧之煩心一點,這回他一出國五六年,還不允許她難過挽留下。
「我鬧分手也是你逼的,誰讓你心裡一直有這個不要臉的賤人,回來就跟人家有說有笑的,還那麼殷勤伺候她那個老不死的媽,人家還不是你丈母娘呢,我讓你回家見我父母就百般推...」遷怒的洪雲氣得口不擇言。
你才賤,才老不死呢!
胡亂抹了兩把臉上的水,從不聖母慣包的歐寧二話不說,反手抄起收銀台旁裝飾魚缸,對著洪雲有仇報仇砸了過去。
...
......
壞人活千年。
歐寧力氣不夠,裝飾魚缸只給洪雲澆了個透心涼,砸腫了腳面。沒什麼大礙。
但,喬牧之情急下,也把歐寧早和路盛戀愛三年的事說了出去。
派出所回家一路,歐寧都很忐忑,進了家門,給母親倒了杯水,乖乖站在沙發前。
半響擠出一句:「我想著只是談戀愛,就沒告訴您。」
女兒什麼脾氣,女孩又都是什麼性子,哪個女孩戀愛不是奔一輩子去的。
十七歲到二十歲,談了三年,沒有在一起結婚到老的心,自己都騙不了自己吧。
寧媽氣是氣,心裡卻也明鏡似的,女兒怕自己反對才一直沒說和路盛戀愛,此時也是怕自己生氣傷心而已。
傻丫頭,其實,只要她喜歡,男孩子沒有大差錯,自己就算不滿意也都會歡喜的。
不對,等等,女兒大了有自己小秘密是常態,但三年滴水不漏......
女兒曾經多活潑開朗,什麼話都嘰嘰喳喳和她說。後來,她只以為孩子經過事也大了,更穩重文靜也正常。
哪知道,一場家庭劇變,會讓孩子性情都變了。
片刻,寧媽已不糾結於女兒戀愛人選問題了,她更擔心起女兒心理來。
壓下所有情緒,寧媽口氣只故意露出半點不滿:「談戀愛嗎,只要你喜歡就好,只是不該瞞著媽媽,就算他是你爸爸說的,好看到妖孽邪氣的小混混,只要品性為人對你好,媽媽也不會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