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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控股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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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掌握公司的控制權,關煌諮詢過專業人士後,設置了較為複雜的股權結構。

一共分為四個部分。

(一)AB股制度。

A 股,1股1票;

B 股,1股100票。

A股目前主要針對那些只有錢的投資人。

這些人主動找上門,單純為了上車,什麼條件都願意。

隨著超人公司的發展,A股會越來越多,只要挺過眼前的燒錢大戰,超人的未來一片坦途,再有投資人進來,只能拿A股了。

(二)持股平台。

主要針對優秀職工,算是「有限合夥」的一個變種,投票權和收益權分離。

關煌作為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GP),擁有100%的投票權,以及少部分收益權。

職工作為平台的有限合伙人(LP),擁有絕大部分收益權,但沒有投票權。

一家公司想要發展壯大,離不開員工的支持,為了留住優秀人才,激發團隊士氣,股權激勵必不可少。

(三)投票權委託。

超人崛起之後,霸氣側漏,展現王者之姿,投資人如過江之卿,絡繹不絕。

關煌對自帶資源的投資人有要求:

想投資我?

可以,先把「投票委託權協議」簽好。

以後你們的票,我幫你們投。

意思就是:你們只管分錢,但別說話。

目前這部分人占了主流,是投資人中的大多數。

在場的所有人都是這種協議。

(四)一致行動人協議。

專門為大佬們設計的。

這些人有錢有勢,不但有第(三)類人的資源,也有拒絕的風險。

怎麼處理,頗為考驗創始人的平衡能力。

AB股?那是侮辱他們。

投票權委託?不簽。

當然,可以拒絕對方入場。

但是,大佬們能帶來很多資源,因為這個放棄,太可惜了。

而對於關煌來說,也不可能放棄公司的控制權。

一致行動人協議由此誕生。

投票權,你們都留著。

有問題,我們民主討論。

如果你們說得有道理,我會聽你們的。

但如果我有自己的考慮,你們必須聽我的。

表面來看,比投票權委託更民主,但也有絕對控制權。

在四層架構之下,關煌牢牢掌握著公司。

不要說眼下關煌占股超過80%,即使將來融資不斷,股份稀釋到50%以下,也能保證公司的控制權不變。

而且,隨著超人越來越大,形勢越來越好,主動權在手,A、B股只會越來越多。

「老劉,你說說,具體想怎麼變?」

劉立濤笑道,「聽說咱們公司還有一致行動人協議?」

「是有這個」,關煌對於消息泄露並不驚訝。

雖然簽了「一致行動人協議」的只有個別人,但是,天下無不透風的牆,簽了協議並不代表是鐵板一塊。

總有人主動或被動的泄露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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