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2/2)
朱標看向卓群,詢問有沒有什麼衣服,可以拿一件給朱元璋穿上,朱元璋這樣怎麼出門呀。
卓群就叫人拿了一套天下樂的蜀錦長袍送了過來,交給了朱標,讓朱標給朱元璋穿上。
朱元璋到時很喜歡這件長袍,因為這件長袍是紅色的。
朱元璋一輩子與紅色有緣,紅色就是他的幸運色。他年輕時參加元末紅巾軍起義,發跡於南方的應天府,建國後定國號為大明,這些都和紅色的意義有關。
在他看來,朱姓屬火,火的代表色為紅色,火代表的方位為南方,他的成功與南方、紅色、火有著某種神秘的聯繫。
正如著名的歷史學家吳晗所說,朱明王朝「是起於南方的,和以前各朝從北方起事平定南方恰好相反。
拿陰陽無行之說來推論,南方為火,為陽,神是祝融,顏色為赤。所以,洪武三年明朝廷制定了「服色所尚,以赤為宜」的準則。由此可以看出朱家王朝以「紅色」在為貴。
而且現在的紅色成了諸夏的文化代表,也是和朱元璋密不可分的。
不因如此朱元璋曾經希望將自己的龍袍都做成紅色的,可惜的是大臣們不同意,為了這事滿朝的文武都一起懟了朱元璋。
他們的理由是土在中央,是中央正統方位。按照《說文》中知的解釋,土地之色為「黃」,黃色為中央之色。
上古有有「龍戰於野,其血玄黃」的說法,而君主又以龍為象徵,黃色就象徵著君權神授,神聖不可侵犯。周代以黃鉞為天子權利象徵,隋代以後皇帝要穿黃龍袍,這是不可更改的。
那些大臣前赴後繼的來和朱元璋進行理論,最後開著他們口水硬生生的把朱元璋給埋了,沒辦法朱元璋只能同意皇帝的龍袍穿明黃色,但是他還做了規定五品以上穿紅,三品以上穿紫。
他不能穿紅色,那就讓朝堂了的人都穿紅色,為此還制定了完整的最完備、最繁縟的服飾制度讓那些大臣和自己一起受罪,寧可自損八千也要殺敵一萬。
而現在朱元璋看到這長袍想都沒想的就穿上了,在他想來這是太子拿來的,那些文官要說的話就去說太子好了。
在穿衣服的時候朱元璋發現了自己的一身膘肉都不見了取而代之是一身的腱子肉,皮膚也細膩了不少,身上的傷疤也都被消除了。
這讓他有些詫異,要知道朱元璋一生親身經歷了大大小小上百仗,每一次都是身先士卒衝鋒在前的,身上大大小小的上也是無數的,唯一讓他感到欣慰的就是他身上的上都是胸前的,沒有背後的,而現在身上一點傷疤都沒有啦,讓他很不喜歡,他覺得只有娘們和兔爺的身上才沒有傷疤呢。
可現在他沒有傷疤了,他就有些不高興了,不過在甦醒後的觀察來看這裡不是他的皇宮,錦衣衛那些人也不再身邊,那個武力不下張定邊的小子就在面前,也就沒有做出什麼表情來,只是拍了拍肚子,說了句:「咱餓了,有吃的沒有。」
卓群挑了一下眉,沒想到朱元璋沒有找他的麻煩而是要去吃東西。
要知道他之前都做好了準備,讓朱元璋在醫療平台上多躺幾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