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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發現莫瑞爾的酒量太好,還不得已讓他吸了幾口帶有迷幻作用的煙。
整整花了兩個小時,布蘭特才把他扛回去。
莫瑞爾的酒品真的非常好。
他不鬧也不吐,只是沉默著不說話。
只是,好不容易把他弄回宿舍,放在床上以後,才發現他的眼淚已經把自己的肩膀都弄濕了。
***
布蘭特卻不知道。
莫瑞爾早已記下來去「暗街」的路線。
第二個周末,他再次來到「地獄之炎」地下酒吧。
聽著節奏感強烈的音樂,混合著人群一起忘我地舞蹈著。與看得還順眼的幾個男孩一起喝酒抽菸到凌晨,接著與其中的一個男人開了房。
男人黑色短髮,皮膚蒼白。
雖然美麗不及爸爸的萬分之一,但莫瑞爾願意嘗試。
他逼迫著男人自己去洗澡,而自己坐在簡陋的床邊上,面向著沒有開燈的黑暗房間,深深地吸著指間的捲菸,翡翠的眼裡是不符合他年齡的複雜深邃。
當男人洗完澡回來的時候,就看到莫瑞爾坐在燭光晃蕩的黑暗裡,翹著二郎腿坐在床邊,微微仰頭,半寐著眼抽著煙,如墨水般不斷升騰的煙霧將他輪廓分明的臉模糊起來。
這個人剛出現在酒吧的時候,他的俊美和高雅的外貌就讓他與這個黑暗的地域格格不入……而現在,卻讓人覺得,他原本就應該屬於黑暗。
莫瑞爾看到了他,朝他勾勾手指。
男人乖乖地向他走過去,將自己身上的外套抖落在地上。
摟著他的脖頸,朝他的薄唇吻過去,莫瑞爾卻自然地別過頭。情動的男人只好吻在他的臉頰和脖頸上。
過了一會兒,莫瑞爾似乎不耐煩了,將他朝自己身下推下去。
男人笑了,乖乖地含住了對方的東西。
半夜,莫瑞爾穿上衣服,走出暗街。
從此以後,他喪失了一些東西。但是那些都無關緊要。
同時,他獲得了一些東西。
他喜歡「暗街」。
在這裡,他不用當乖乖兒子。
在這裡,他不用天天看爸爸和那個女人親熱。
在這裡,他不用裝模作樣,討厭的推開就好,喜歡的從不掩飾。
在這裡,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理智是垃圾。衝動才是最重要的。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
「莫桑」這個名字已經變成了暗街的傳奇。
聽說他比當今的王子還要英俊瀟灑;
聽說他是一個同性戀;
聽說喜歡他的男人女人多得整條街都排不完,但是他看都不看一眼;
聽說只要是他看上的人,他只需要一朵紅色玫瑰花,一個小時之內就可以把對方搞定;
聽說,他從來都不跟別人接吻,做`愛不脫衣,做完也從來不跟對方同睡;
但是即使這樣,為什麼還是有那麼多人祈禱著要和他上床呢?
那是因為聽說他的床上功夫驚人,總可以讓人昏仙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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