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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 達成共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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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誠雖然損失了20%的利潤,但是卻讓家庭成員起死回生,不用走最壞的路子。

而且,李方誠說的成本價格,是按照國際上的成本來估算,真實的成本,其實才1美元,而且現在的出口關稅極低,這方面無疑也減少了國內出口商的壓力。

在這個國家需要外匯創收的年代,稅收肯定會忘低了壓,鼓勵更多的人把商品賣到國外去,好為國家賺來大筆的美元。1985年開始,實行了出口退稅制度,基本上到了1988年正式確立了一個原則,那就是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徹底退稅的制度。全面的鼓勵出口,更是方便了無數做遠洋貿易的公司和商人。

所以除去成本和分給唐澤家族的利益,以及國內的各種稅收,基本上也可以保證,一個小成員賣出之後,真正的利潤控制在8美元!

這樣可怕的利潤,才是李方誠應承下來的原因。

起碼,李方誠知道如果把這款遊戲給任天堂,可能造成的後果!

首先,徹底跟世嘉關係破裂;其次,壯大任天堂,給任天堂的知名度更上一步;最後,也是最為關鍵的點,那就是任天堂的利益分配!所有第三方,任天堂起碼要拿走一半以上的利潤!

而且一款遊戲,如果沒有山內溥,橫井軍平這些人一致通過,那就是打回繼續修改。而哪怕前面這些都滿足條件了,到了發布的時候,也不一定把你的遊戲作為首發陣容來發布,很可能是過後攜帶的而已。

這就是為什麼無數人稱之為鐵血沙皇的原因!

不講情面,不講仁義。

當然,最讓無數玩家敬佩的,是任天堂對遊戲的一絲不苟。而且加上任天堂從超級馬里奧開始之後,火遍全球,如日中天的知名度,才能讓這麼多第三方不惜繳納大筆的權利金,為任天堂服務。

本來權利金制度本身很簡單,說白了,就是硬體廠商負責推廣硬體,軟體廠商要交一部分錢給硬體商,同時軟體要接受硬體商審查,相當於推廣費和驗收廢。一般來說,這個審查就是意思一下,只要沒有太大問題就行,沒人管你好玩不好玩。

而任天堂的權利金制度就比較複雜,比起世嘉,附加的規則更多。

跟世嘉一樣的是,把兩方都是把廠商劃分成不同層次。最早加入任天堂FC陣營的六大家族也就是任天堂的六虎,當然,現在成了五虎。這五虎使用的是最簡單的,讓後來無數人羨慕的權利金制度,也就是剛剛說的簡單的方式。

而任天堂的FC紅白機火了之後,後來的公司,就有了附加條款,簡單的說一下。

第一,遊戲卡帶,也就是稱之為軟體的東西,軟體的生產和流通都要由任天堂進行,所以軟體商只管把原盤給任天堂,剩下的就不用管了。這裡面肯定是有很多陰謀,軟體的權利金和生產費用是一起給任天堂的,造多少份就給多少錢,但是生產費用本身是不透明的,其中有一部分錢肯定會被任天堂黑了。

而這筆錢是預付的,無論賣的出去賣不出去都一樣給,給軟體商帶來極大資金壓力。而任天堂控制生產和流通,很可能導致生產和上市無法按計劃進行,這又是一個巨大的可能變故環節,把無數廠商的命脈都把握住。

第二,是加入任天堂,就一定要交一筆押金,費用,起碼也是過億日元,可想而知這是多麼可怕的一筆費用。

第三,剛剛有提到的,就是做出來的遊戲要經過任天堂審核部審核,如果任天堂說遊戲不好玩,就沒法上市,相當於白做。

第四,每個公司每年製作的遊戲數量有限制,一般剛成為任天堂第三方的公司,一年製作的遊戲,不能超過四款。

第五,在任天堂FC紅白機周邊的磁碟機上推出的遊戲,任天堂作為聯合發行商,要分享一部分版權,這是才是真正的過分!而這一條,也導致了一個可怕的後果。導致了一個1988年發生的驚天大變!

當然,這些規則不是對所有廠商都有效的,比如現在的任天堂五虎,還有一些其他的第二方,關係比較緊密的公司,雖然不屬於五虎家族,但也可以免除一些條款。

而只要背叛過任天堂的,哪怕以後重新回歸人頭,就會馬上被歸屬到一般的第三方行列,不會再錄入第二方陣容。

任天堂,也有人稱任地獄,都是因為這些過分而苛刻的要求。這也導致了在接下來的幾年裡面,第三方公司前前後後叛逃的核心原因。

回到了倉庫,李方誠把這個事情跟林穎兒交代了下去,林穎兒帶上幾個行政組的人員一起前去跟小霸王和小天才的人員兌接貨物的問題。

好在港市有港口,林穎兒初步計劃是現在先租用一個倉庫來暫時存放小成員這批貨,後期的話,公司搬入辦公樓去,到時再徹底的把這個倉庫也給租來固定長期存放貨物使用。

這樣對凌東華也是一個幫助。

而回去之後的唐澤楷岩,知會了他的父親唐澤大山之後,唐澤家族也全面運轉起來,第一波宣傳,就直接就是百萬美元的宣傳,讓日國的一些中小型媒體渠道開始傳播開來。

在李方誠的建議下,主打學校周邊的GG,所以這百萬美元只是剛剛好,讓不少學生都知曉有這麼一款電子遊戲即將上市。

一下子,一個新的認知出現在學生群體的認知中。

家庭成員,培養一個朝夕相處的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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