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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些根本不夠。
薄華絕對不知道吧。
讓他與白宇組成「互幫」學習小組的,並不是老師,而是白宇自己的意見。為此,白宇竟然寫了一篇一千多字的申請,其中的「友愛」「互相幫助」以及他是如何如何「欣賞薄華同學,想要幫助他」等等,直接把老師感動到了,他們將兩個人調成了同桌,知道這個好消息以後,白宇一個晚上都興奮得睡不著覺!
另外,更幸運的事情發生了。
白宇提前了解了薄華同寢室的同學要退宿,他提前寫了換宿舍申請,再加上各種人脈因素,總之最後,他成為了薄華的室友。
絕對是白宇手段高明吧。
總之,他沒有用太多的時間,他就變成了薄華最「親近」的同性朋友了。
他們會一起去吃飯,一起打球,一起去圖書室,不過,一切也僅限於此了。
白宇早已滿足。
他珍惜著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光。
他知道自己的那種特殊的感情永遠都是單方面的;
他知道作為薄華的朋友,要永遠支持他與他女友的關係;
他需要習慣薄華與其女友在學校卿卿我我的時候;
需要習慣別的女孩子跑過來問自己關於薄華所有的事,幫助他們追逐薄華的身影;
甚至每次,當薄華失戀以後,他都需要習慣默默地呆在他的身邊,聽著薄華講著關於他女友的事,看著他皺眉,傷感。
他知道薄華並非像傳聞那樣薄情。他實際上很重視每一個女孩子,總是善待她們,也喜歡著她們,只是,他總是沒有找到一個「愛」的女孩子而已。
…………
安靜的白宇從來都沒有告訴過薄華。
實際上,他很自私的。
他喜歡薄華失戀,他希望薄華失戀。
明明,他是那樣喜歡薄華這個人,明明他還是希望薄華幸福的。
只是,自己就像是薄華的日記本一樣,只有當他傷心的時候,他才會想起翻開,在其中寫下一些文字。不過即使如此,白宇也很高興了。
白宇喜歡看薄華失戀的樣子。
大家都認為薄華是一個溫柔,高雅的貴公子,卻絕對不知道,那只是他戴的假面具而已。真正的薄華,就像現在這樣——
此時此刻,酒吧。
群蛇狂舞,重金屬音樂就像是重錘,一次由此一次重擊人類的心臟,讓人變得狂亂起來。
薄華步入酒吧,瞬間,酒吧里近半的人都注意到了他。
他只簡簡單單地穿著深藍色外套,黑色長褲,除了一副大大的墨鏡和左耳深紅色的耳釘,沒有任何多餘裝飾。不過,這個人天生就是實現的焦點,他舉手投足之間都透露著高貴,就像他身上淡淡的芳香一樣,那樣特別,那樣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