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事件發展(2/2)
【貓兒望月:真的是不敢相信在我們國家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萬幸是趙靈兒沒有發生意外!】
【葉子落花:安保人員是幹什麼吃的?這人就直接衝上來?萬一人家是拿刀的豈不是要出大事了?!】
【魏夫子:不過不得不佩服唐默的膽量啊,一般人碰上這種事情躲還開不及呢,他居然能夠勇敢的衝上去!】
【冰雪霸王龍:可不是嘛,我只能說佩服這樣的人,以後誰要是當唐默的女朋友真的是幸福死,高富帥就不說了,而且還能夠身體力行的保護女朋友!】
【溜溜球lw:聽唐默在慶功宴上不是說要拍攝一部軍事題材的電影嗎?原來我還覺得他應該是拍不出軍事題材的感覺,現在就憑藉著視頻裡面的那一腳,我覺得我想多了,他肯定是可以的!】
...
【寒嬋在火:別的不說,我就想知道這樣子的行為,要做出什麼樣的處罰?!必須嚴懲才對!】
【張偉:咳咳,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又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寒嬋在火:所以呢?】
【張偉:如果猥褻成功的話,在媒體那麼多的公共場合就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因為被唐默一腳踢飛,所以屬於犯罪未遂,所以會從輕發落,但至少是三年有期徒刑應該是沒跑的!】
【陳似花:好,就應該判坐牢,這種人在牢裡面也是處於最底端的,我已經能夠相信他所要經歷的遭遇!嘿嘿嘿嘿!!】
...
正在飯店裡面吃飯的一行人可不知道,網絡上已經有網友將這個人將會受到的懲罰給整理了出來。
與此同時,趙靈兒也接到了她經紀人的電話,剛才經紀人就是跟著警察去處理後續相關的事情!
「嗯...嗯,對」趙靈兒說著說著神色也嚴肅起來說道「不諒解!對,我管他這是不是初犯,如果我諒解了他,以後他又找尋其他人再犯該怎麼辦?不是每一個人的身邊都會有唐默在的!」
「沒錯!出庭也沒關係!好!」趙靈兒說完也是掛斷了電話。
「怎麼說?」唐默看著趙靈兒問。
「警方那邊問我因為那個人沒有得逞是不是可以私底下解決,比如道歉或者做一定的經濟補償!」趙靈兒沒有隱瞞。
「所以呢?你沒同意!」唐默也笑著說,剛才通過趙靈兒講話的內容就已經猜到她沒有同意!
「嗯!」趙靈兒嚴肅的點了點頭「你覺得我做的對嗎?!」
「當然!」唐默此時認真的看著趙靈兒「你做的很對,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懲而大誡,這種人就是應該給他最嚴重的懲罰,才會明白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多麼大的影響!」
趙靈兒得到了唐默的肯定,她也露出了笑容~
眾人在飯店吃到了夜晚,才各自回家,唐默也要稍微準備準備,過兩三天就要進入到軍營裡面去培訓,想想也知道那段時間肯定會非常累的!
「回去泡個熱水澡,一切都會好的!」唐默示意道「畢竟今天發生了挺多事情!」
「嗯,會的,下次有空再聚!」趙靈兒跟唐默抱了抱也是坐上了保姆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