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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9章 Word sky(4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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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娜說道:「哎呀,憑我們姐妹之間的關係,借錢當然沒問題。這樣吧,你叫我一聲小媽,我就叫人把錢給你送去。」

學婭冷笑道:「哼!休想占我便宜!大不了,我不跟你借錢就了。你給我等著,看我回去怎麼收拾你的,小媽!」

眾人:「……」

…………

錄製結束,寧致遠回到後台,笑容玩味的看著學婭不說話。

學婭此時已經沒有剛才那種得意勁了,訕訕地說道:「嘿嘿,我剛剛那都是開玩笑的,你別當真呀。」

寧致遠往門框上一靠,抬手碩大:「來來來,請繼續你的表演,我剛才沒有聽夠,你再多說幾句,讓我聽聽,我在你心裡到底是個怎樣的人。」

小姨子心虛的說道:「別呀,那都是為了節目效果,我才說的反話。你在我心裡可一直都是帥氣與智慧並重,英雄與俠義的化身。」

不得不討好啊,想要在魔都過兩天滋潤的生活,都得看寧致遠帶不帶她出去玩。

寧致遠撇撇嘴,說道:「你說的話,除了標點符號,我一個字都不信!」

小姨子故作委屈的回道:「別這樣啊,你還真想讓我低三下四求你原諒啊?」

寧致遠淺笑道:「那怎麼就不行呢?你都能叫妮娜小媽了,也不差我這裡吧?」

學婭警惕地後退兩步,雙手護在胸前,錯愕道:「你居然敢背著顏顏,想要當我乾爹?我去!我一直都當你是好朋友,沒想到你居然會猶豫這種齷齪的想法!天吶,雖然你剛剛買了四個億的豪宅,但我絕對不會向你低頭的!」

站在不遠處,正看他們兩個人鬥嘴的節目主持人慧姐,聽到這句話頓時一愣。

四個億的豪宅?

Wordsky!

得是多奢侈的房子才能價值四個億?

原本以為他只是有點小錢,卻沒有想到壕到這種程度。怪不得能夠為了捧車學婭,不惜開個娛樂公司。噢,對了,他還有才華,能夠寫出那麼好聽的歌。

雖然年輕,但看起來是條粗腿啊!

無論是用啤酒還是可樂,滋味應該都不錯。嗯,找個機會認識認識,不然就這麼錯過了,肯定遺憾。

主持人是不想讓自己遺憾,寧致遠是真遺憾。

每個男人都有宏圖爸業的夢想,寧致遠覺得自己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寧致遠遺憾的說道:「那真可惜!算了,還想去吃個夜宵的,現在什麼想法都沒有了。」

因為要急著過來錄製節目,晚飯大家都是匆匆的墊了幾口。

本來也是說好,節目錄完要去吃夜宵的。現在寧致遠這麼說,晚飯一筷子都沒動的學婭,頓時就覺得有點餓了。

學婭急道:「別呀!你這麼大個土豪,有點容人之量好不好?大不了以後,我緊跟著你的腳步,堅定不移的走下去。再說,你忍心看我餓肚子,也不能讓洋哥和蕊姐也跟著挨餓吧?」

寧致遠眨了眨眼睛,說道:「我只是不想帶著你而已,沒說不跟他們去吃飯啊。」

學婭氣鼓鼓的蹬了寧致遠一眼,三步並作兩步的走到馮蕊身邊,挽著她的胳膊,對李小洋說道:「洋哥,你願不願意帶我?」

李小洋有點無奈,你將我當成路人不好麼?

威脅我,過癮是怎麼地?居然還拿我女朋友當人質!

李小洋說道:「帶帶帶,一個都不能少,好吧?」

學婭得意的瞄了一眼寧致遠,說道:「聽到了吧?不要以為你不帶著我,我就有辦法!你有時間欺負人,還是想想去哪吃吧。」

寧致遠問道:「你們想吃什麼?」

李小洋回道:「女士優先,我吃什麼都可以。」

學婭和馮蕊對望一眼,商量起要吃什麼。

這時,慧姐笑著說道:「我倒是有個吃火鍋的好地方,不知道你們感不感興趣。」

學婭眼神一亮,回道:「火鍋啊,倒是不錯的推薦。蕊姐,你覺得呢?」

南方因為地理環境問題,濕度較重。尤其現在這月份,吃火鍋是非常不錯的選擇。

就好像南方人吃辣,就是因為氣候的原因,南方冬天的時候都是陰冷潮濕的,而辣椒可以起到驅寒取暖襲,有防止風濕的作用。

馮蕊微微一笑,點頭說道:「慧姐的節目是你入圈以來的第一個節目,今天你想吃什麼,我們就去吃什麼,只要你覺得可以,我們都沒有問題的。」

學婭無奈地說道:「當著慧姐的面,我也要說一句。不是慧姐的節目不好,而是這頓夜宵說是慶祝我節目首秀,還不如說慶祝我們的寧大土豪在魔都有了自己的房產。」

別人搬個家,都要擺上幾十桌,收點份子錢。

四個億的豪宅,只是幾個朋友慶祝慶祝,一點都不過分。

慧姐故作不知,驚訝道:「原來是這樣,那你們就不要和我這個魔都本地人搶了。今天晚上的夜宵,我來安排怎麼樣?」

幾個人都沒什麼意見,夜宵也就決定吃火鍋。

慧姐介紹道:「我說的這家火鍋店,也是圈裡人開的,小洋應該知道。」

李小洋笑道:「圈裡人開火鍋店的可不止一兩個人,慧姐說的是哪個?聚賢莊,還是尚尚謙」

聚賢莊是陳赤赤開的火鍋店,尚尚謙是薛知謙的店。

慧姐微微笑道:「我們去聚賢莊吧,我剛剛問過陳赤赤,他現在就在店裡。」

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明星選擇搞副業。不管是自身有經濟頭腦,還是有人出謀劃策,很多明星都創立了屬於自己的品牌。

什麼是品牌?

品牌就是商標,品牌就是版權。

紫棋和娛樂公司為什麼打官司?

還不是因為對方吃相難看,居然連名字都不讓用。

還有甚者,專門幹些搶購商標的勾當。

我看你出名,我就用你的名字註冊商標,你想要,那就高價買回去。你不買,那你以後就不要再用這個名字了!否則我會告你侵權。

無論是個人還是公司,這種行為都非常的不要臉。

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什麼都搶,那跟地主惡霸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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