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喜不喜歡(1/2)
做個飯,差點把廚房給燒掉,這種事,鳴人第一次見。
從廚房裡逃出來,灰頭土臉,一直在咳嗽的小櫻,不敢看鳴人,跪坐在矮桌前,低著頭。
鳴人進廚房檢查一遍。
這鍋是不能用了。
半邊牆被燻黑。
炸至焦炭,看不出原來是什麼樣的食材,捏著就跟那石頭一樣,吃是不能吃,興許能當石頭來砸人。
花真金白銀買來的食材,如今變成了地上隨處可見的石頭,這貶值也是真的厲害。
「櫻大人,厲害呢,大開眼界了。」鳴人驚嘆的說著,抿一口茶,壓壓驚。
「咳,沒想到做飯這麼困難,我···」還想找藉口,找理由,抬眼一看鳴人,小櫻馬上萎掉,像泄了氣的皮球。
「對,對不起,弄壞的東西,損失,我會賠的。」
鳴人暗暗點頭:「算了,只是一些食材罷了,以後注意著點就好。」
「不,這件事是我不對,一定要賠。」小櫻堅持道。
鳴人樂了,沒再說什麼,轉身走進廚房,取出平底鍋和湯鍋,準備午飯的製作。
至於被小櫻弄壞的炒鍋,那已經是炸出個洞,不能用了,改天拿去當廢品賣。
聽到廚房裡傳出的動靜,小櫻百般猶豫,耐不住心裡的好奇,悄悄湊過去,趴門邊這看。
就見鳴人嫻熟的切菜,打雞蛋,裹面衣,做那不知道是豬還是牛的炸肉餅。
何時上佐料,調味料,油溫幾成時開炸,炸至什麼程度撈出,這些都很有講究。
不是嘴上說說而已,是切實做過很多遍,逐漸累積起的經驗。
炸肉餅的過程中,分心,抽空去做湯。
一碗蝦滑,紫菜撕成條,再放入十幾粒小番茄,在那之前,不忘切兩刀,讓番茄里的味道可以融入湯中。
等這炸肉餅完成,湯也差不多好了,鳴人用勺子淺嘗一點,鹹淡正好。
一片吐司墊底,炸肉餅鋪上,蓋幾片生菜,一片芝士,最後是吐司封頂。
用刀自中間,斜著切開,三明治完成。
「幫忙端一下。」鳴人道。
小櫻回過神,擦掉不存在的口水,上前接過鳴人遞來的盤子,帶去客廳,放置在矮桌上。
好香啊,這個味道。
鳴人解去圍裙,掛牆上,一手托著一碗湯離開廚房。
「不嫌棄的話,午飯就在這吃吧,你的份,我也做了。」鳴人道。
「那多不好意思呢。」小櫻客氣的回了句,麻溜的把手給洗乾淨,回來拿起三明治,說著我開動了,跟著一大口下去。
聞著香,吃著更是美味,不自覺的,這咀嚼與吞咽的速度加快。
這邊正吃著,敲門聲適時的響起。
知道來的是誰,鳴人過去開門。
同樣有在好奇會是誰,在這個時間點登門,小櫻抬眼看去。
經過玄關,走不多幾步,站在客廳門外,與小櫻的視線對上,雛田有禮貌的點頭示意。
只因很少與人有接觸,沒有朋友,不知道該說什麼,保持緘默的她,上前在另一邊坐下。
小櫻如鯁在喉。
嘴裡的食物像是失了味,匆匆咽下,沒有再吃。
怎麼回事?昨天就算了,今天又見,而且,還是在鳴人的家裡。
「那個,你們這是?」小櫻試探的問。
鳴人把廚房裡,專門給雛田留下的那一份端出,聞言,開口道:「我畫畫缺少模特,就拜託雛田。」
「是嗎?這種事,直接找我不就好了,從沒聽你說過。」小櫻乾笑道。
「那時存在著偏見,沒辦法找你。」鳴人道。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