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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接受出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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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星期以後,《濤聲依舊》的銷售額到底可以走高到什麼樣的一個位置,大致上就有一個數了。

「絕對不行!」樂大果果斷否定了那位董事的建議:「等《濤聲依舊》的銷售結果一出來,只怕宋學明還得把新公司的估值往上提。」

「都200萬了還往上提,樂董你也太多慮了吧。」那位董事說。

胡大亮說:「樂董的擔心不是沒有理由的。我估計《濤聲依舊》的卡帶銷售額在兩周後將會達到一個令人恐怖的數字。」

沒有人反對這句話。因為宋學明的前一首作品《愛了就愛了》已經在音樂圈創造了一個奇蹟,卡帶銷售額達到了令人驚訝的300萬盒,為卡帶的製作發行公司,也就是樂果公司最大的競爭對手耳悅公司帶來了700萬利潤。

同時,耳悅公司的簽約歌手林林也從這首歌中得到了300萬的利益分成。林林之所以能分成這麼多,是因為這首歌是她自己從宋學明那裡買來的,她擁有唯一的使用權,除了她,其他人都不能將這首歌用於商業用途。

所以當耳悅公司向她詢問宋學明身份時,她拒絕透露宋學明的任何消息。

可憐宋學明對這些事情一無所知。要不然,他早自己成立音樂製作公司賺大錢了。

「那麼,現在就跟宋學明把協議簽了?」一位董事問。

有四位董事表示同意,只有樂大果還沒有表態。

因為他注意到,沒有人考慮過三年內宋學明的新公司賺不到200萬,又拿不出賠償款時,樂果公司該怎麼辦。

也就是說,宋學明還沒有使用到擔保條款,這些人就打算同意他的要求了。

他不知道是自己太小心了呢,還是這些人太大意了。

等樂大果把擔保條款一說,胡萬亮馬上說:「那我們等於一點風險也沒有了。還猶豫什麼,趕緊跟宋學明把協議簽了啊。」

一位董事不知道明雪電器有限公司,問:「這個公司實力很強嗎?可以為60萬的合同金額提供擔保?」

樂大果說:「這家公司的產品質量很好,在京城有一定知名度。我認識這家公司的京城總代理,他曾跟我說過,明雪公司幾個月時間就在京城賣了200萬的貨,我認為60萬的擔保金額對它來說不是個太大的問題。」

「這個明雪公司這麼厲害!」一位董事驚嘆過後,又問:「那這個明雪公司跟宋學明什麼關係?」

「就是他家裡辦的企業。」樂大果說:「明雪公司董事長是宋學明的父親。我聽那位經銷商朋友說過,明雪公司的董事長有一子一女,兒子就是宋學明,女兒名叫宋小雪。明雪公司的『明雪』兩個字,『明』就是宋學明的『明』,『雪』是宋小雪的『雪』。」

眾人都恍然大悟:「哦,原來是這樣。」

本來,大家都覺得宋學明200萬的要價太高,但聽樂大果說了業績承諾,對賭協議,以及擔保條款以後,都接受了宋學明的開價。再聯想到兩個星期後《濤聲依舊》銷售額可能會大爆,都迫不及待地想要跟宋學明馬上簽約,免得夜長夢多。

對於婺城分公司,大家都覺得無所謂,就是白送給宋學明也沒有關係。弄得葉倩聲滿臉尷尬,如坐針氈。

五位董事統一意見後,樂大果再過去跟宋學明溝通,卻發現他已經不在包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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