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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濤聲依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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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11月18日,這是每一個第三樂章音樂餐廳員工都會記住的一個日子。

這一天晚上,餐廳老闆的老闆從京城過來,要約婺城江南財校的一個學生吃飯。老闆特地把二樓整整一層都騰空了,說是為了給大老闆一個清淨的用餐環境。

還把音樂餐廳差不多一半的員工安排在二樓,專門替大老闆的888包廂服務。在包廂裡面服務的,則是一個名叫劉海妹的女員工。

財校那個挺帥的小男生是晚上7點過來的。一過來就被老闆和餐廳幾個工作人員簇擁著送進了二樓的貴賓888包廂。大老闆正在那裡等著。

一直到晚上12點,兩個人才從包廂里出來。大老闆喝了很多酒,情緒亢奮,人還是清醒的,堅持把那個小男生送到樓下,還再三交代司機,一定要把小男生安全送回學校。

第二天,音樂餐廳的員工聽說大老闆已然回京城了。大家都很高興。畢竟,大人物不是那麼好伺候的。前一天晚上已經搞得大家很疲勞,再來一晚,估計都得崩潰。

葉倩聲也在家休息了半天。下午到公司時,文書告訴她,總公司發來了一個傳真。

她把傳真拿過來一看,吃驚得張大了嘴巴,半天合不攏來。

那傳真是樂果公司董事會的一個決議。上面明明白白寫著以下內容。

1、給予宋學明1%股份。代價是10萬元,款到即生效。

2、不對宋學明做任何約束,不要求其成為公司藝人。

3、任命宋學明為樂果公司婺城分公司顧問。

至於顧問的工作職責,決議上也有詳細說明。

1、指導分公司發展方向。

2、監督分公司日常工作事務。

3、對分公司的決策有進行否決的權力。

還特別寫明,宋學明月薪1000元。工作考勤:沒有要求。

葉倩聲看了,好久回不過神來。這戲法怎麼變的?宋學明不過跟大老闆吃了一頓飯,就來了這個決議。他到底對大老闆放了什麼毒,讓他作出這樣荒唐的決定來。

看這決議意思,以後宋學明就是分公司的太上皇了。自己做什麼事都得先問問他。不然他一動用否決權,就都白費了。

葉倩聲那個鬱悶哦,就像住得好好的家裡闖進個陌生人,對自己指手畫腳,政府還支持他。

你說這都叫什麼事。

那個宋學明究竟有什麼了不起了?就會吹幾句牛而已,用得著把他捧得那麼高?

公司員工也有意見。這個決議在葉倩聲來公司之前,他們就已看過了。

所有人都不服氣。

所有人都很憤怒!

感覺到自尊心受到了踐踏。

感覺到自己的臉被踩在皮鞋之下,反覆地碾來碾去。

劉一千還打電話去總公司,質問為什麼會作出這樣荒謬的決定。

那邊的回答只有八個字:服從命令,來去自由。

這是拿飯碗威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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