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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了,不知道丟在哪了。」鄒樂淡淡道。
「那再買個新的?我記得你以前天天戴,應該是喜歡這個樣式吧?」溫庭禮道。
導購員十分有眼色地從櫃檯下拿出來,要讓他試戴。
鄒樂擺擺手:「算了,新的再好也不是我想要的那一個了。」
這天兒算是被他聊死了。
溫庭禮無奈,看鄒樂怎麼也提不起興致的樣子,只好帶他回家。
到家門口的時候正好遇見送快遞的小哥。
溫庭禮心道自己最近沒買東西啊,「是梁池的嗎?」他走過去問道。
「不是。」快遞小哥看了一眼快遞單,「是給一個叫鄒樂的。」
「我的?」鄒樂疑惑道,「我也沒買東西啊。」
他拿著快遞盒進了屋,拆開之後不由得愣了——那正是他不知道丟到哪裡去了的手錶。
手錶嶄新如初,被端正地放在一個小盒子裡,旁邊還有一張紙條。熟悉的字跡讓鄒樂有些恍惚,他的手有些控制不住地發抖,緩緩拿起了那張紙條。
——樂樂,前段時間我看到你的手錶壞了,所以拿去找人修了。沒想到還沒收到,我們就……今天我剛從店裡取回來,我就不見你了,省得尷尬,給你寄過來,你收著吧。
短短几行字,鄒樂盯了十分鐘,似要盯出個洞來。
「就這樣嗎?」鄒樂喃喃道,「我們之間真的這樣結束了嗎?」
「不然呢?」溫庭禮嘆了口氣。
「我不甘心。」鄒樂突然道,他緊緊地捏著那張紙條,「我要去找他。」
「嗯?」溫庭禮一愣,等回過神的時候鄒樂已經跑出了大門。
鄒樂的懦弱與逃避性人格我們都清楚,就不說了。
重點說一下吳爭,他的問題在於,他在感情中遇到問題總是忍著讓著,心中的失望與委屈越積越多,最後受不了了就甩給鄒樂一句分手,其實這種做法傷人傷己。
戀人之間,遇見問題就應該說啊!你委屈了你告訴他啊!你不說他怎麼知道?就算他心裡猜到你可能委屈了,但是你不說,久而久之他就連猜都懶得猜了,他會以為無論自己做什麼你都不會生氣。
等你提分手的時候,他還一臉懵逼,完全不清楚怎麼就到這種地步了呢?至於嗎?
(以上,是我的戀愛觀,如有異議,歡迎評論區友好討論,ps:不要罵人哦~)
還有就是,吳爭這個人確實有點自卑又自私,就像梁池說的那樣,假如鄒樂是自己願意考研,並且一開始就坦誠地告訴他,他也不會願意。他怕鄒樂變得更優秀之後會拋棄他,所以不如現在他先把鄒樂拋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