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玄幻奇幻 > 帝世無雙 > 第九百三十二章 進入秘境

第九百三十二章 進入秘境(1/2)

目錄

狗蛋是真正的混沌真靈,按照道理說留著這樣一個混沌真靈在身邊那是極端危險的,因為一旦混沌真靈成長起來,那麼絕對縱橫睥睨混沌的蓋世強者,任何一尊混沌真靈,未來最少都是極致真王的境界,而憑藉它們那恐怖的天賦,甚至可以和生靈之中的那些絕代聖王比肩!

所以混沌真靈雖然已經不是混沌大恐怖,可是在很多的世界強者眼中,混沌真靈其實還是屬於混沌大恐怖,而且還是屬於混沌大恐怖之中最為強大的一類存在。

當然,混沌真靈也是有著很多好處的,如果可以收復一隻混沌真靈的話,那麼對於未來絕對有著無法想像的幫助。

夏淵到是沒有想過收復狗蛋,只是他覺得吧,是因為自己的緣故才將狗蛋弄到這裡來的,甚至因為自己的緣故才讓狗蛋那麼脆弱的,夏淵覺得自己有必要照顧一下。

等未來他前往那一處戰場的時候,就會將狗蛋送入到混沌世界之中。

這就是夏淵的打算。

在這混沌真靈·帝御軒·狗蛋被送到混沌之前,夏淵起碼是不能讓對方餓死才行…

夏淵和逐月可人也說起了關於源點秘境的事情。

而逐月可人聽聞這時候也是無比的好奇。

源點秘境,逐月可人在來到鋼蛋村學院之前就已經知道了。

那可是整個神洲世界之中,提升修為最快的秘境之一。

算是的上名聲顯赫了。

只是每一次開啟需要的力量都是天文數字,所以輕易間是不會開啟的。

在他們逐月世家之中,也是同樣有著類似的秘境存在,但是比起這聖院的源點秘境來,卻顯然是差了一些的。

對於秘境的了解,顯然逐月可人比起夏淵來要清楚許多。

經過逐月可人的解釋,夏淵也算是漸漸知道了秘境的真相。

秘境的存在,本質之上只是屬於一段規則的碎片,而這規則的碎片,可以將外界注入的力量轉換成為一種特定的東西。

就好像是這源點秘境就是如此,它可以將外界注入的那些力量,化作最為純淨的一些力量讓進入其中的存在吸收,而不會留下任何的隱患。

不過,不同級別的秘境,轉換的效率也是不同的。

這些秘境,都是一些蓋世強者從混沌之中找到的,斷斷續續宛若碎片一般。

誰也不知道這些秘境的起源,而且以現在的手段,也根本無法製造出任何的秘境來。

有很多存在猜測,這些秘境應該都是屬於傳說中的神話時代,是神話時代之中一些神秘之地,是那些強大的神靈專門為了培養後代而建立起來的一些特殊的世界。

當然這些只是猜測罷了,真相如何沒有任何知道,反正到現在為止,經過了無數歲月的研究,卻始終沒有任何的存在可以研究出來這秘境的起源和來歷。

秘境,並非是說你只要進去了就一定可以好處,而且也不是那些天賦一般的存在就可以進入其中的。

除非是真正頂尖的妖孽,不然一旦進入到秘境之中,基本上不會得到任何的好處。

無數進入秘境力量,都會受到那秘境規則的影響,化作一種種強大的存在,這些強大存在之上,都是攜帶了秘境那些規則的意志。

只有擊殺這些規則意志,那麼才可以得到這一份規則意志所攜帶的那些純淨的力量!

而且,這其中的那些力量化作的怪物,都不是什麼弱者。

越是強大的秘境,那麼化作的怪物就越發的強大!

如果你實力不夠,一隻都殺不死的話,那麼就一點好處都得不到了。

顯然,這也是之前源琅天讓夏淵養足精神的原因了。

一旦進入到秘境之中,那麼就代表夏淵將會進行三十天的殺戮!

這期間一旦失敗死亡的話,那麼就會被直接傳送出秘境,而所謂的好處也就不復存在了。

對於夏淵,源琅天還是十分放心的,已經這是終極法術!

也許對於那些修煉者而言,想要再秘境之中提升自己的修為,那是比較緩慢的,可是對於法師來說卻沒有這樣的問題,因為這些法師施展的法術,都是群體性的,一次性可以抹殺很多很多的秘境怪物,可以得到無數的純淨靈氣,這一點就是那些修煉者無法相比的了。

看著夏淵,此刻逐月可人也有些嫉妒了。

「本姑娘也是天資絕世,為何就沒有人給本姑娘開啟一個秘境呢…」

雖然逐月可人嘴上說的酸酸的,但是夏淵明白逐月可人並沒有真的嫉妒。

當然,如果要是其他人得到這樣機緣的話,那麼逐月可人是肯定會嫉妒一下的,但是換成夏淵逐月可人就不會了…

「好了這幾天的時間,你就安心調整一下自己吧。」

想了一下,逐月可人似乎想到了什麼,然後直接跑到了一邊的小奴房間之中,然後很快又走了出來。

「給你…」

說話間,逐月可人將一個空間戒指遞給了夏淵。

夏淵有些迷惑了接了過來,然後看了一下。

「這些…」

逐月可人裝作毫不在乎的樣子。

「這些都是秘寶,幫助你在那秘境之中可以儘快斬殺那些怪物的!」

「不然你要是一不小心給殺出來了,那本小姐多丟人啊…」

夏淵輕輕一笑,他知道這是逐月可人擔心自己估計從小奴那裡要來的。

這些秘寶的威力夏淵也是見識過了,當然像是什麼比翼雙飛環這樣奇特的秘寶就算了。

不過大部分,都還是十分有用的。

夏淵也沒有矯情,直接將那些秘寶收下了。

反正逐月可人都是自己的,只是一點秘寶,小意思啦…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