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換這根(1/2)
子受卻意味深長地看了曾秉一眼,問道:「倘若朕一定要處以宮刑呢?」
曾秉知道不反抗就會被割,當然得硬著頭皮道:「倘若陛下執意如此,和夏桀又有何異?臣為三朝老臣,自然勸諫陛下遵循祖制,今日陛下若行此酷刑,臣便撞死於殿上!」
子受一樂,得,又來個要撞死的。
撞柱子的散宜生剛被抬下去呢!
三日一撞估摸著快腦震盪了,正好輪替一下!
子受轉而問向其他文武:「諸卿認為,曾大夫為人如何?」
見紂王問及自身,當即便有許多不忍的朝臣站出來。
「曾大夫乃三朝老臣,為官清廉,為人正直,勤政為民。」
「曾大夫曾被帝乙先王誇讚有傅說之風。」
「曾大夫.....」
這....
還真是個好官。
不過他賣女兒。
這時候的人們,覺得賣女兒沒什麼問題,因為是常事。
主要問題在於,人們認為將女兒辛苦養大,最後卻成了別人家的人,女子到夫婿家,相當於多了一個勞動力。
所以這時候男方就得支付女方家屬一定數額的費用,其實就是變相賣女兒,也就導致曾秉當街賣女兒之後,有那麼多人響應。
因為只不過是把婚嫁暗著賣女兒變成明著賣,區別不大。
反正這時候連自由戀愛都沒有,看似關雎讚美了姬昌與太姒的美好愛情,如果不是姬昌家大業大,還真娶不了太姒,更別提什麼搭船為橋了。
賣女兒也是上輩子彩禮的雛形,不值得提倡。
更何況現在的人們怎麼看,子受不在乎,反正當昏君,挨罵的事沖我來就對了。
子受也不理會群臣的焦急,大聲道:「曾秉當街賣女,將其拿下,處以宮刑!朕倒要看看,他到底是要撞死還是要受刑!」
余化還沒動手,卻是高三跑來,也不顧有人阻攔,硬生生沖入殿內。
「陛下,臣有奏!」
子受頷首:「奏。」
「三年前,曾秉造新宅,暗中令巫祝祭祀,以人為柱。」
「兩年前,曾秉納一巫女為妾,未至半月便棄屍荒野。」
「去年三月,曾秉納張家三姐妹為妾,七月,大姐、小妹死。」
「去年九月,曾秉於摘星樓見仙姬美貌,暗中豢養巫女,以供歡愉。」
高三含怒叱問道:「曾大人,在下所說,可有虛言?」
曾秉絲毫不覺得有什麼問題:「那又如何?同僚皆知在下好女色,莫非有罪?」
「還是說高大人要以人祀治罪?陛下兩年前嚴禁人牲人祀,在下卻是在三年前行事,此後無有再犯,莫非也有罪?」
群臣也微微點頭,壓根沒什麼啊!
好色怎麼了?取妾怎麼了?身居高位誰不是有幾個美妾?
至於三年前人祀....
那也沒辦法,紂王嚴令之前,幾代先王都努力過,但沒有形成法令,人家暗中祭祀也沒法懲戒,而且人家在嚴禁之後也沒有再犯是不是?
至於豢養納巫女為妾,這更沒什麼了,沒有以巫祝取信於人,曾秉也沒有因此提倡什麼巫祝之道,只是納妾,巫女不就和尋常女子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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