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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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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殺/人,物理鞭屍,沈初每天都在教育機構被虐得體無完膚死去活來,一天比一天要想念自己男朋友溫柔耐心的講解,以及累了困了還有的愛的抱抱。

還有幾天到季澤的生日。

沈初數著手機上的倒計時,眼巴巴地盼著那一天快點來。

一袋水果糖當禮物,感覺有點寒酸。

沈初收拾收拾書本,準備放學去街上逛逛看有什麼可以買。

沈初很少逛街,或者說得更具體點,他近五年來似乎就沒逛過街。

他的性子靜,不愛出門,孟雨疏跟他一樣,整天宅在房間做自己的工作。兩個人唯一的出門娛樂方式,大概就是去小區附近的超市購買一些生活必需品。

今天是沈初第一次走進路邊花花綠綠的店鋪,茫然地給季澤挑選禮物。

十八歲的成人禮,總該送一個有紀念意義的禮物,什麼情侶對杯、項鍊、書包、手鐲就先略過吧。

他走走停停逛了大半條街,最後停在了一家籃球鞋店鋪外。

季澤籃球打得那麼好,籃球鞋也沒見著有幾雙,沈初抬腳走進店裡,要不給他買一雙鞋子吧。

然而十分鐘後,沈初又重新回到了街上。

貴,沒錢,買不起。

他掏掏兜,還差個幾百塊錢。

也不好意思張嘴問孟雨疏要,有點兒後悔自己為什麼不早點攢錢。

街上有招小時工發傳單的,一小時十幾塊錢。

沈初算了算時間,如果這幾天不去補習班,滿打滿算應該能掙夠一雙球鞋的錢。

他有些糾結,是補習班還是發傳單。

最後沈初掏出手機,給季澤發了條信息。

沈初:左手右手,選一個。

左手補習班,右手發傳單。

沈初默念:「右手右手右手…」

季澤:左手。

你媽的,為什麼?!

沈初:選右手。

季澤:哦,我選右手。

於是沈初去了招聘的店裡,攬下了這份活。

一小時十八塊錢,穿著棕色的大熊工作服,街頭街尾來回走。

這活不算累人,只不過大熊工作服太過肥大,不是高個力氣大的少年撐不起這身衣服。

「我們店是少女服飾,傳單要發給小姑娘。」店長有些年輕,估摸著只有三十出頭,她看沈初長相帥氣,先和店裡的員工小姐姐們犯起了花痴。

「走累了就回來歇一歇,把頭套一摘,露出你帥氣的小臉,我給你拍個豆音,肯定能火。」

沈初把那個沉甸甸的大熊頭套戴在頭上:「還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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