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2章 判決(1/2)
在所有人收到去景誠就讀的簡訊後沒幾天,果然如蘭校長所說,市警局公布之前兇殺案的兇手,並詳細說明蘭豐的作案理由作案經過,以及最後自首的全過程。
聽說被殺的人是一個家暴者,很多人都拍案叫好。
但不管死者犯過多大的錯,都不該由蘭豐去結束他的生命。
距離開學不到一個月的日子裡,蘇男一直在緊張地等待著蘭校長的審判結果。
開學前一天,法院終於有了最終判決。
根據華國律法,過失致人死亡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雖然蘭豐有過畏罪潛逃,但好在最終迷途知返,主動自首,最後,蘭校長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一年執行。
而蘭校長的女兒蘭惜,幫助其父親作偽證,雖然在家暴這件事情上是受害者,但律法無情,錯了就是錯了,蘭惜被判處三個月拘役。
至此,這一場在筠市引發一段時間恐慌的兇殺案,徹底宣告結束。
當然,因為這個案件,關於家暴這個話題,之後很長一段時間,都在筠市發起討論熱潮。
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你的忍讓,換來的只會對方的變本加厲,最壞的結果,就是像蘭惜這種,禍及家人。
受這個案件影響,一些忍氣吞聲的家庭主婦終於硬氣起來,為了這樣的案件以後不在自己身上發生,她們紛紛開始向警方報案,一時之間,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無數。
當然這是後話。
知道了判刑結果的蘇男鬆了一口氣。
三年而已,很快的。
因為法院判決緩期執行,所以這一段時間,蘭校長是可以在外自由活動的。
從法院走出來後,蘭校長想了想,聯繫了蘇男,和她一起去了蘇爺爺的墓地。
兩人看著面前的無字碑,彼此都沒有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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