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2章(1/2)
所謂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的意思就是,律法上沒有明確表示你這樣的過錯是犯罪的,就不叫犯罪,律法上沒有明確規定你這樣的行為是需要受到處罰的,你就可以不受處罰。
從職務犯罪談到刑法,不得不說蘇男的導師上課的時候,思維還是蠻發散的。
但不可否認,這樣的上課方式,真的教會了蘇男很多。
事後蘇男和宋廷川聊起這個的時候,宋廷川就笑:
「關於這一點,我的導師也講過一個例子,不過這個例子有點猥瑣,你要不要聽?」
猥瑣……
蘇男滿頭黑線:
「說來聽聽。」
「老王去piao||娼,約好一晚上五千,結果事後女的氣壞了,因為老王給的是五千冥幣,請問這個案子應該怎麼處理。」
蘇男抽了抽嘴角,「你這個案例是挺猥瑣的。」
宋廷川忍笑:
「你仔細想想這個案子的處理結果,會發現更猥瑣。」
蘇男低眸沉思了幾秒,旋即一拍腦門兒,有點接受無能。
這個案子的處理結果很簡單,老王無罪。
有人的第一反應會說老王構成QJ罪,但事實上兩人一開始是商定好的,所以女方的同意是有效的,也就不構成QJ罪。
也有人會說構成了使用假幣罪。
構成嗎?
並不。
使用假幣的那個「假幣」,必須要對貨幣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壞,而冥幣在市面上流通會導致老百姓不敢使用人民幣麼?不可能。
因為冥幣和人命幣的區別還是蠻大的,難道說你用面額為二百五的冥幣去商店說「來,給我找錢」,你看商家理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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