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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南晨曦不知道厲擎蒼還真得去了娛樂場所找工作。
詢問了好幾家,娛樂場所,給得錢也不少,可厲擎蒼最後卻選了一家,在這一片排行第三的酒吧。
說好明天上班,去當駐唱。
去一天,算一天的錢,一周最少要去兩天,每次兩個小時。
而且厲擎蒼回到夜市,路過一個賣面具的攤子上,買一個一般黑,一半白的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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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厲擎蒼回來的時候,南晨曦剛好看見他手裡提了一個袋子。
「這是什麼?」
「回去再說。」
神神秘秘,南晨曦看了他幾眼,可也沒看出他到底搞什麼,所以繼續賣她的童裝。
今天來夜市的人不少,所以詢問的人來了好幾波,其中有一波人買走了兩件薄厚合適的馬甲。
還有人拿走了一條厚褲子。
今天收入不錯,南晨曦心情真得很好,晚上吃飯的時候,還給她和厲擎蒼都要了一顆雞蛋吃。
回去的路上,厲擎蒼推著共享單車,南晨曦跟在他身邊,瞧著他車把上依舊掛著那個黑色的塑膠袋子,再次問道。
「你那袋子買的什麼?」
厲擎蒼這男人這麼久以來,除了往家裡買早飯,根本不會購買其他東西,
就連一開始每天買酒的他,也在他母親找來的那一次以後,喝酒都逐漸變少了,就像現在兩三天也喝不了一瓶。
百年難遇,這男人居然會買了東西,不由得她不好奇。
厲擎蒼果然也沒開口,卻是把袋子從車把上摘了下來,遞給了她。
南晨曦打開一看,居然是一個面具,質量一般,倒是還是可以用。
可他買這種東西做什麼?
她也是這麼問出了口,隨後就聽到一個異常驚訝的回答。
「明天去駐唱用。」
「駐唱?」
南晨曦對於這件事更加疑惑了,所以停下腳步,再次追問具體情況。
之後她終於知道了一個了不得的消息,這男人居然要去駐唱掙錢,而且還是娛/樂/場/所。
她特別不明白,為什麼他想到去那裡工作了,他難道不擔心被熟人看見嗎?
她也這是這麼問的。
只聽厲擎蒼這男人依舊頓了片刻,開口了:「該面對的終歸需要面對。我不想躲著生活。」
只要留在帝都一天,或者就是去其他城市打拼,也有被曾經熟人認出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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