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頁(2/2)
它可比它主人熱情多了。
我看著他們一人一狗回了家,我那鄰居在門口彎腰給狗子擦腳。
下雨天出去遛狗,回來一準兒得收拾好半天。
他們進屋了,我琢磨著這會兒外面空氣好,在院子裡坐坐。
把院子裡的桌椅擦乾,又進屋拿了酒跟書出來。
造勢完畢,坐下給自己倒了杯酒,然後拆開了那封給我的信。
白紙黑字,開頭寫著:你好,十分冒昧地寫這封信給你,先說一句抱歉。這不是惡作劇,也不是一時興起,我真真切切在喜歡你。
信紙也有些被打濕,潮乎乎地被我拿在手裡。
字跡有些暈開,但依舊可以看清楚每一個字。
所以,我這是收到了一封告白信?
我的視線立刻掃到最下面,想知道這個人是誰。
然而,這封信的落款是:你的長夏。
我的長夏?
我認識的人里,沒有叫這個名字的姑娘。
但我拿起酒杯看向雨後的院子時,腦子裡突然冒出了那句詩:但你的長夏將永遠不會凋落。
第2章
02
我一直覺得收到情書跟吃到春末夏初第一顆成熟的櫻桃是一樣的感覺。
當然了,我們沒法準確分辨哪一顆櫻桃是第一顆,但總歸是可以想像一下的。
我坐在雨後的院子裡一邊喝酒一邊讀完了那份應該可以被定義為情書的信,必須得承認,寫信的這個人不僅真誠而且文采斐然。
我所說的文采斐然並不是說他用了多少值得摘抄的好詞好段,而是他能用最簡短精準的句子戳中我。
我好歹也算是半個文學青年,見過世面的,讀東西挑三揀四,可這封信卻讓我一讀再讀,反覆咂摸。
這封信不長,剛好一杯酒的時間就讀完了。
信中透露的信息也不多,甚至除了告訴我很喜歡我之外,再沒說別的。
我把心放在桌子上,用酒瓶壓著免得被風吹走。
翹起二郎腿,享受著新鮮的空氣、悠閒的時光以及清甜的酒。
會是誰呢?
知道我家,還能進得來小區。
我認識這麼一個人嗎?
隔壁的那隻阿拉斯加從屋裡跑了出來,站在院子裡衝著我搖尾巴。
這半年,我跟它主人沒混熟,倒是跟它混熟了,甚至為了讓它多找我玩兒陪我消磨時間,還特意買了不少狗零食。
這傢伙一衝我搖尾巴,我就知道它想幹嘛了。
我起身回屋,去給它拿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