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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九十年代的房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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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王愛芳是一個勁的阻攔兩人在一起,但是林玉梅還是偷偷摸摸與袁方國在一起,她也並沒有發現袁方國有什麼異樣或者隱瞞著自己的地方,更不見那個叫宋怡婷的女孩子「騷¥擾」自己的男友。

好幾次,林玉梅都是欲言又止,不過她內心的克制力還是把這種好奇心給壓了下去。

而王愛芳那邊得知女兒居然沒有被自己的話語說服之後,顯得非常的憤怒,然而眼下她似乎除了憤怒在外,再也找不到其它的好辦法了。

限制女兒外出的時間,成為了她目前最好的辦法了。

而林玉梅雖說個人的自由時間被母親給限制住了,但是她還是感到開心,畢竟她能與男朋友時不時地見面。

終於,在十一月下旬的時候,林玉梅得到了去首都出差的機會,當她把這一好消息告訴給男友之後,袁方國也是顯得特別的開心,眼下他的事情並不多,也可以剛好借著這個機會,去華北區那邊檢查一下情況。

當即,他通過電話把自己最近一段行程的安排告知給了女友,林玉梅一聽男友有時間陪自己,顯得特別的開心,就連「大姨媽」期間的隱隱作痛都察覺不到了。

兩人在周四下午的時候從蓉城直飛首都。

在出發之前,袁方國給高大鵬打了個電話,約著明天一起吃飯。

高大鵬一聽是袁方國來了,也是一臉的相當驚喜,樂呵呵地掛掉電話之後,他趕緊把這一消息告訴給了楊學秀。

楊學秀卻是有些悶悶不樂起來,最近她正在為房子的事情發愁。

初來乍到的時候,楊學秀住的便是單位提供的宿舍樓,四個女孩子一個房間,不帶衛生間,上下鋪,談不上多方便,但是至少有一個落腳的地方。

而在這不到半年的時間,宿舍樓四個女孩子搬出去了兩個,只留下她與另外一個女孩子還住在這裡。

這個月月初的時候,區建設局對她們所住的這棟宿舍樓進行了鑑定,鑑定結果為危房不宜居住,單位在收到建設局下達的限期整改通知書之後,也是第一時間公布了整改的時間,下個禮拜天之前,她所住的宿舍樓即將全部搬遷。

首都的物價貴的不是一點半點,初到首都,楊學秀與高大鵬每個人的工資不過千把塊錢,在這平均房價大概3-4000的首都,想要買一套房子,也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

雖說在部委也有經濟適用房或者公租房,不過依著他們普通科員的身份,至少還要等個十年,並且前提是能夠成為正處級別的幹部,否則的話,也是無法分房的。

「咱們今天晚上跟他們吃個飯吧,周末還得找房子。」老同學來了,楊學秀也不好拒絕,想了想之後說道。

「要不租房子吧。」高大鵬咬咬牙道。

「沒有合適的啊,我的室友她去了親戚家住。」楊學秀也是想租房子,但是周圍每個月的房租都是3-400,若是她一個人負擔的話,根本無法負擔,而且她每個月還要固定給家裡面郵寄400塊錢,弟弟妹妹等著她的工資上學呢。

高大鵬這邊也好不到哪裡去,他的弟弟妹妹也是在上學的年紀,需要他的每月匯款,當初家裡面為了供他上學,不僅把家底給掏空了,而且也是跟親戚鄰居借了不少錢。

「要不我也搬出來,跟你住一起,我反正每個月也要交50塊錢的月租。」高大鵬想了想之後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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