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我要比武!(2/2)
「父親,母親,我要參加比武大會!我要娶哈姆勒小姐當老婆!」
大家齊齊一怔,然後都哈哈大笑起來……
「阿德勒,我和你媽媽已經決定幫你報名啦!你個臭小子,要是打不過別人,自己去領50軍棍去!」老霍夫曼好笑地說道。
「啊?」
……
接下來的日子,一家人先是度過了西元歷的新年。然後,過完年,老霍夫曼就派人去蓋爾森基興莊園,給阿德勒報了名。
派去報名的人回來後,報告了比賽的流程……
此次比武大會,共分兩個項目——馬戰和步戰。
其中,馬戰的距離很短,賽場總長只有30米。雙方選手的衝鋒距離,只有15米。這個距離,對於重裝騎士而言,根本就沒法衝起來。因為,重裝騎士戰馬承重量很高,所以加速度很慢。15米的距離,根本提不起速度來。而在戰場上,一般開始衝鋒的距離,一般在200米以上。像馬林參加wyn的騎士選拔賽時,衝鋒距離也不遠,但也達到了30米。馬林那次受點輕傷都算好的,有人直接摔斷了胳膊腿的。
不過,哈姆勒騎士也有他的說法。他的意思是,這次比武招親,不是生死決鬥,他不願意見到賽場上有人出意外。
要知道,騎士比武,是非常危險的活動,死傷率很高。重騎兵一旦速度放開來,雙方相撞,被打下馬的一方,不是落下馬,而是「飛」下馬。摔到地上,那是很重的。如果運氣不好,是頭部先著地,沒準會摔斷脖子,當場死亡。
若是因為比武招親,有人死在哈姆勒莊園,哈姆勒騎士難免會被人恨上。所以,他乾脆把衝鋒距離降低到15米,讓騎士們沖不出速度。這樣,雙方接觸時,更多的靠戰鬥技巧和個人力量,而不是靠馬匹的衝擊力。即使被打下馬,也是落馬,而不是飛下馬。這樣,就大大降低了傷亡的可能。並且,比試用的騎槍,也不是尖的金屬頭,而是木質鈍頭的,大大降低了殺傷力。同時,本次騎士比武,嚴禁用騎槍對準對手的頭部,否則,當棄權處理。因為,再鈍的木槍,撞到頭部,也很容易致使對方死亡。法國國王亨利二世,就是在騎士比武的時候,被擊中頭部,重傷不治而死(雖然這事還沒發生)。另外,比武也不得用騎槍刺馬。因為,戰馬是寶貴的資產。對於一些貧窮的流浪騎士而言,戰馬也許是他最貴的財產了。若是損失了,沒準會令其破產……
至於步戰,哈姆勒騎士也做出了調整。雖然騎士們依然身穿板甲,但不再使用金屬武器,而是統一使用莊園提供的橡木製的無鋒雙手劍或木錘。這樣,因為穿著板甲,即使被打敗打倒,也難以出現死傷。
……
總得看來,這次比武,看上去更像是友好的切磋,而不是生死搏鬥。而且,這次比武,失敗者也不需要交出鎧甲和戰馬,只是被淘汰出招親盛會而已。
聽到你這些條件,老霍夫曼夫婦和馬林都鬆了口氣。既然危險性降低了,那就最好不過。畢竟,他們也不希望阿德勒為了爭奪一個女人,把自己弄死弄殘。
只不過,阿德勒這些天跟磕了藥似的,拉著馬林演練比武。馬林哪裡是這頭蠻熊的對手?為了不被虐打,無奈之下,馬林乾脆關門,放出卡恩這另一頭蠻熊,讓兩頭蠻熊自己互毆去。而他,則樂呵呵地在邊上看著兩頭蠻熊鬥毆後鼻青臉腫的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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