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機構改革(1/2)
奧里希王宮的擴建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當然,這並不影響王宮的日常辦公。因為,擴建只是在舊王宮四周添加圍牆和建築而已。最多,施工時響聲很大,影響王宮裡辦公者的心情。
幸好,這個年代沒啥切割機械,無法發出非常刺耳尖銳的響聲,不然,聽著這些聲音,也挺讓人崩潰的。
但即使如此,馬林這個享受慣了的現代人,對於王宮四周嘈雜的聲音還是很不適應。於是,他心情開始有些煩躁。同時,也開始不樂意每天處理那麼多政務了……
因此,馬林決定,增加一些機構,來分攤自己的工作……
首先成立的是秘書處,所謂秘書處,就是幫自己老闆處理雜務的機構。按照後世的說法,就是「有事讓秘書干,沒事幹……」
不過,因為跟著馬林混的四個大學生秘書都是男的,後面那半句就不成立了,但前半句還是可以做到一部分的。
而且,國家不是公司,馬林也不可能真的把權力交給秘書處。比如軍權,比如財政大權,還有重要的人事任命權,馬林就沒打算放權給秘書處。
軍權馬林是打算城裡總參謀部的,只不過,因為東弗里斯蘭伯國的軍事教育剛剛起步呢,沒有十年八年的,無法培養出有當參謀能力的軍官。所以,總參暫時是無法成立的。
而財政大權,馬林暫時肯定是交給科勒的了。畢竟,科勒還是比較值得信賴的,至少眼下如此。當然,也是因為馬林目前手下嚴重缺乏人才。所以,馬林要求,以科勒為主,拉比等幾個大學生為輔的財政部,有一定的獨立性,可以拒絕首相傑弗里一些不合理的支出要求。當然,如果拒絕首相的要求,必須形成報告,報告給秘書處,轉交給馬林本人審核,避免發生財政部和首相爭鬥的局面。
至於重要的人事任命權,那就不用說了。沒有了軍權、財政權和重要的人事任命權,首相就只是處理雜務的純文官了,翻不起什麼浪花來。而馬林想偷懶,就打算把秘書處,培養成代表他自己的審核部門。
他們審核的東西,是傑弗里那邊轉交過來的行政文件和處理意見。然後,秘書處根據馬林的要求,一一作出批示,並使用馬林的印章。當然,沒有馬林的簽字。
在成立秘書處之初,馬林就想到過防止秘書處膨脹成類似明朝內閣那樣的機構。所以,馬林限制了秘書處的權力。秘書處的人員,只能在馬林的指導框架下,使用印章,作出批示。
而且,任何有關軍事和財政的東西,秘書處都無法做出批示。除非,馬林有事外出,他們才能根據馬林嚴格制定的表格,對照著做出批示。但是,一些比較重要的情況,他們沒有資格做出批示。比如,大規模軍事調動,沒有馬林的親筆簽字,是無法執行的。秘書處使用馬林的印章,能調動的軍隊,最多不超過100人。而且,這100人,絕對不能是奧里希城裡的或者開進奧里希,以免發生宮變。甚至,在馬林的設想里,未來即使總參成立,也不能調動奧里希城裡的兵馬。都城的兵馬,只能由馬林最信任的人來指揮。
沒有軍事指揮權和財政審核權,也沒有重要人事任命權,秘書處相當於一個處理雜事的部門。當然,因為審核首相遞交的處理意見,也是有一定分量的。
這樣一來,首相的權力受到了限制,但秘書處也不能自己處理文件,只能審核。而科勒,也能在財政上予以監督,制衡這兩方。
在未來,馬林甚至打算成立類似聯邦調查局(fbi)這樣的機構,用來監督手下,防止他們有不軌之心。不過,眼下馬林手裡沒有相關人才,只好先讓紹爾的手下,開始鍛鍊此方面的能力。
但即使如此,馬林還是決定限制這個情報機構的權力。不管是明朝的錦衣衛或是東廠,還是民一國時的特務,因為擁有超然的執法權,都成了禍害。
所以,即使成立了如此的情報機構,馬林也不打算給予他們司法審判的權力,避免他們做大和製造冤案。
為此,馬林想出了一個辦法——就是讓情報局只有偵查權、舉證權和起訴的權力,類似後世的檢察機關。但是,檢察機關是公開的,容易被有心人監視。而情報局是暗中的,有心人不但不能監視,反而要被暗中監視。因此,它的作用,比檢察機關還要大些。
不過,最終的司法審判權,情報局是沒有的,甚至執法權都被壓縮到了極限。想要逮捕某個官員或貴族,必須取得**官的授權。而且,司法審判權也歸法庭。這樣,情報局再牛,因為沒有司法審判權,不具備栽贓陷害別人的能力,就能避免做大。但因其無孔不入的能力,又能讓馬林「耳聰目明」,了解到全國各地的形勢,避免被蒙蔽。此外,情報局的存在,只要有幾次漂亮的出手,就能震懾住那些心懷不軌的人。
隨著商業貿易的興起,馬林可以預見,東弗里斯蘭的城市人口會越來越多。那麼,城市治安問題,也就需要大大重視了。
之前,東弗里斯蘭伯國城市人口很少,但馬林現在大規模擴張城市,還大搞移民,未來城市人口肯定會形成不小的規模。
而城市,也是藏污納垢的地方。目前的鄉下地區,因為農奴莊園的存在,農奴被限制在莊園內,不亂跑,倒沒啥流動人口,只要莊園主或管理人按照法令管理那些農奴就可。所以,鄉下地區,目前是沒啥治安問題的。
但城市不同,城市向來是三教九流集中之地,亂七八糟的事情很多。沒有治安力量,是不行的。
之前,雖然各地都有治安官,但一般都是當地官員兼任的。而且,他們手下的治安人員,也不是正規的。要麼是治安官的小弟,要麼乾脆就是當地的士兵。這些人往往本身就是混混流氓之流,執法也比較粗暴。甚至,還有欺壓百姓的行為。後世的城管比起這個年代的治安人員,不要太文明哦……
於是,馬林簽署命令,取消治安官的設置,專門成立警察部隊。當然,鄉下地區依然沿用治安官制度,由別的官員兼任。但在5大城市——奧里希、埃姆登、萊爾、登堡和諾登,馬林分別建立了警察局,取消了從前的治安官,組建了正式的警察局。從前的治安官,被警察局長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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