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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證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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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名字,引起了她極大的興趣,原來這個證人不是別人,正是她覺得很有問題的女人,也就是她要幫助的苗雲閣。可疑的苗雲閣,居然又一次出現在了案發現場,還成了給警方提供信息的現場目擊證人。

根據苗雲閣的口述,她就住在那片民房內,距離垃圾點的位置,其實還比較遠。因為她是安大里的聯合培養學生,自己的學習成績不太好,導致學業壓力特別大。這學期又到了大四,馬上面臨著畢業實習的問題,她便很焦慮不安。

所以,她常常睡不著覺,經常會在清晨或夜晚,在這片民房區內跑步,以此來疏解內心的抑鬱。也正是這個原因,令她養成了跑步的好習慣,每天不跑步就會覺得渾身不舒服。

今天早晨也是一樣,她本來起了個大早,大概才五點多鐘,正準備要繼續去跑步。結果,突然看到許久未查的郵箱內,有一封提醒面試實習生的郵件。苗雲閣最近丟過一次手機,也換過一次手機號碼,從而可能錯過了對方的電話通知。

但是那家公司她心儀很久,看到面試的郵件依然有限,苗雲閣便臨時改了主意。她匆匆化了一個職業妝,換了一身得體的衣服,想去坐地鐵,儘快趕往那家公司。畢竟南揚市是出了名的堵城,尤其是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對方要求的面試時間是早晨九點,苗雲閣一點都不想遲到。

並且,那家公司距離她的家很遠,只有儘快坐上地鐵,才是最保險快捷的出行方式。所以,苗雲閣便匆匆趕往最近的地鐵站,從她住的地方,走到那個地鐵站,大概需要半個多小時。

可是,如果她選擇走小路,也就是從民房區的垃圾點附近,選擇走一條路面很骯髒的小窄道,那她走到地鐵站的時間,就會變成十分鐘。對於一個面試不想遲到的學生來說,選擇走那條小路,是她想都不用想的抉擇。

出門的時候,苗雲閣說她自己記得很清楚,她怕遲到還看了一眼手機,上面顯示的時間,正好是早晨六點鐘。她走出房門後,發現四周沒有什麼人,還有點害怕。當她快要走到垃圾點的時候,在距離大概二十米的地方,苗雲閣聞到了一股很大的焦炭臭味。同時,她還很清楚地看到,垃圾點裡有一些隱約的火光。

苗雲閣以為有清潔工在焚燒垃圾,這種情況之前偶爾也會發生,她也沒有太在意,就步履匆匆地從那裡走了過去。等她面試完後,再回到民房的住宿時,就聽說了垃圾點發現屍體的事情,於是她就自告奮勇地來提供線索。

她的證詞對警方的查案,其實幫助並不大,從某種程度上講,可能還起了一點反作用。

因為,根據那位最早報案的大爺說,他發現屍體的時候,時間應該還不到六點鐘。後來,他很驚慌地馬上回家,取自己忘在家裡的手機,然後立刻撥通電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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