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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原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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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

高天剛從魔都回返京城上班就被捕了,經偵直接從銳向集團辦公室里抓的人。

經偵那邊跟張益達溝通過,是否需要秘密抓捕,以免給銳向帶來負面。

張益達直接否決了這個提議,秘密抓捕,是可以避免媒體捕風捉影,編排銳向。

但是太過低調,達不到張益達想要的「敲山震虎」效果。

他就是要借高天「項上人頭」一用,來整頓公司紀律,威懾其他別有用心之人。

高天被經偵帶走之後,銳向集團員工群裡面直接炸了,紛紛討論道:

「握草,內容事業部高級總監高天被警察帶走了,誰知道犯的什麼事啊?」

「那些警察好像是經偵,應該是經濟犯罪,受賄了吧!」

「我去,不至於吧!高天都是M5了,據說馬上升M6了,前途那麼光明,不會這麼短視吧!」

「誰知道呢?就算是M6,薪資待遇會上升一大截,期權也會拿的多些,但這些都是遠期利益。有些人就看重近期的,實實在在到手的利益啊!」

「你們說高天會被判多少年?」

「商業行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3年以下或者3-10年不等。不過看這陣仗,事情有點大。」

這幾個逗比在群里聊得很嗨,越聊越起勁。

但過了兩分鐘就沒有再冒泡了,因為各自部門主管在私聊他們了。

沒過多久,一封由張益達起草簽字,貼出來的全員信展示到全體員工面前。

內容如下:

《警示通報》

經合規監察部調查,原內容GG事業部高級總監高天、原內容GG事業部主管楊曼,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供應商財物,數額巨大,影響惡劣。

公司已將此案移送至公安機關辦理!

近日,高天、楊曼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已被海定警方刑事拘留。

總結提示:

請各位同事引以為戒,一腔正氣才能走得更遠。

針對公司員工誠信、廉潔、舞弊及違規違紀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貪污侵占、行賄受賄、管理失職、瀆職等,合規監察部將整合集團內、外部資源開展全方位調查。

舉報郵箱:HGJCruixiang.c。

員工見到這篇通報後,也都不吭聲了,都知道集團這次是動真格的了,不知道會有多少人落馬。

網際網路反腐不是這兩年才流行起來的,很早就有了,只是有些公司是雷聲大,雨點小。

執法力度強弱,取決於管理者的決心。

管理者鐵了心追究的話,千度那邊,員工虛報打車費,PS打車發票,光這個就開除了好幾十人。

……

「張總,高天想見你一面。」

楊建剛來張益達辦公室匯報導。

「見我……」

張益達喃喃道,他猜測多半是求自己放他一馬。

事情做到這個份上,板子已經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是不可能的了。

不然公司顏面何在?

虎頭蛇尾,放了高天,下次還有李天,王天。

張益達沉思良久,念著一絲香火情,決定還是見見高天,看他想說些什麼。

在拘留所,張益達見到了鬍子拉碴,蓬頭垢面的高天。

此時他穿著一件黃馬甲,隔著鐵窗,看著張益達來了,眼中閃過一絲意外,自嘲了一句:

「我還以為你不會來了!」

看見高天這個樣子,張益達眼中閃過一絲惋惜,嘆了一口氣,坐在高天對面,隔著鐵窗問到他:

「聽說你想見我,說吧!」

「張總,我有些時候特別羨慕你。

我們的創業故事如果是一部連續劇,你始終是最耀眼的主角,而我們這些龍套演員,如果不努力,就連盒飯都吃不上一口熱的。」

高天看著張益達,說出了自己的心聲。

「這就是你受賄的理由?可惜,不太動人。」

張益達覺得高天完全走火入魔了,都已經是階下囚了,還死不悔改,給自己受賄加了個勵志的理由。

「呵呵!不動人!那我給你說個動人的吧!」

高天低頭看了看手上的手銬,又抬頭看著天花板,追憶道:

「我出生在中原省的一個農村家庭,父母都以務農為生。

我上面還有2個姐姐,我是家中最小的,也是讀書成績最好的。

小時候,我看到電視機里的《家有兒女》電視劇,你不知道我有多羨慕劉星他們,出生在大城市裡,有玩具,有夏令營,還有肯德基……

電視裡面的很多東西,我連聽都沒有聽過。

所以我從小就立志,一定要成為一個城裡人。

在學習上,我很刻苦,皇天不負有心人,我終於考上了京城郵電大學。

來到了京城,看到高聳入雲的大廈,川流不息的車流,我暗暗發誓,一定要出人頭地!

我以為考上了大學,就拉近了我跟城裡人的差距,呵呵!」

說到這裡,高天看著張益達,笑著問道:

「張總,我知道你也是個富二代,創辦銳向的時候,你爸眼睛都不眨就給你投了100萬。

我想問下你,你大學的生活費每個月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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