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不可能所有人都滿意(2/2)
美帝的先賢們,制定規則的時候已經想到了這個問題。限制政府權利,限制壟斷財閥,你真以為這裡面只是利益訴求嗎?
財閥控制下的企業,根本就不願意改變什麼。不要說其它人,他威廉懷特就是如此。更牛13的鋰電池,更清晰的液晶顯示屏,他這裡早就有了。
如果依照他的本意,這些東西早就面世了。現在的所謂智慧型手機簡直蠢透了,除了還算結實,簡直一無是處。
可惜,縱然他是老闆,也有能力強行通過董事會決議。
可是,有必要嗎?
一點一點擠牙膏,才是你該做的。
啥?競爭對手出現了怎麼辦,萬一被人彎道超車了,你哭都沒眼淚。
沒事啊,見到什麼公司有新技術新想法出現,直接利用資本手段收編就好了。
如果不願意妥協,不是還能抄專利嗎?
大不了就是法律訴訟,你打贏官司或者不容易,可把一場官司拖幾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老闆,主要還是那些唱片公司和音樂人。MP3,之前只是行走在法律的邊緣,或者說,根本就是違法的。
可i touch和音樂商城的出現,顯然改變了現有的平衡局面。」
平衡?威廉懷特暗自苦笑,音樂產業的冬天馬上就要來了。一張唱片賣一億張的時代已經結束了,不管你們喜不喜歡,這一切都會發生。
唱片銷量下降,詞曲作者的收入減少,這恐怕已經發生了。而i touch和音樂商城的出現,不過是加快了這個進程而已。
當然,威廉懷特很快就想明白了這個道理。喬大神搗鼓出i touch的時候,米國的唱片公司已經撲街到死了,對於他們來說,能收一點就收一點好了,萬一破產倒閉了,這些音樂版權也會落到銀行的手裡。
現在可不同,最起碼也算白銀時代,如果可以發掘出一些有潛力的歌手,唱片公司的日子還算不錯。
可是呢,不滿意歸不滿意,你最多就是不支持。畢竟來說,威廉懷特上架的這些音樂,要麼版權在他手裡,要麼就是簽署了一定時間的使用權。
總之,最糟糕的一種情況,也只不過是你抵制音樂商城。可接下來的問題又麻煩了,MTV的很多榜單,都是根據播放量來衡量的,你吹幾白金沒用,根本就不上榜的。當然,你也能說這個榜單的公信力不夠,所以你不屑於參與,可問題又來了,創作型歌手木有問題,偶像歌手怎麼混呢?
曝光率直接就影響到了他們的收入,或者說大部分收入。從某種意義上說,保持較高的人氣,才是他們所需要的。至於唱片是不是大賣,賣的多當然好,如果實在不行,其實也沒什麼所謂,如果直接被扔到一旁,那就真的成鹹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