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大時代之巔 > 第921章 三年之約

第921章 三年之約(1/2)

目錄

周不器在首都前前後後買了二十幾套房子了,送出去了十幾套,主要就是給女友的親戚、秘書和女明星。

有時候一個人安靜下來,他就暗暗自責。

覺得這樣不好。

給女朋友的家人買房買車,這是天經地義的,是必須的。給秘書配房配車,也還說得過去,很多大老闆們都這麼幹。

給女明星買房買車,這層次就有點低了。

每每他都會自我反省。

可這種事情,還真不是反省、自責、下決心就能堅持住的,每每看到漂亮女明星了,就會產生出一探究竟的想法。

後來有一次他遇到了大學室友王大龍,他的一席話,讓周不器恍然大悟。

王大龍說,他跟女友分手後,在宿舍里總會下片看,看完之後就一頓擼。偶爾還行,可長此以往就不好了,總是在自責、懊悔,打定主意要戒掉。甚至為表決心,他還把自己苦心珍藏的一批片子都給刪除了。

頗有幾分割袍斷義的氣概!

過了一陣……緩過勁了,就腸子都悔青了。

媽的!

好片子都被刪除了!只能是無頭蒼蠅似的到處找資源,重新下載。擼過之後,又下定決心戒掉,又全部刪除……

一輪又一輪的循環。

人生嘛,還是要和自己達成和解,否則來來回回的反覆,真是太痛苦了。周不器就妥協了,不掙扎了。這是人性,可比戒菸難多了。

最近,王浩陽去接管了奶茶公司的財務,發現財務狀況一塌糊塗,很多優惠的稅收政策都沒用上,太浪費了,就以奶茶公司的名義在三環斥資1700萬,買了5套高檔公寓。

這些公寓就都歸周不器所有了。

第二天,周不器就帶著張瑜綺去了其中的一套,把昨天沒施展出來的手段,都給展示了一遍,床單都濕透了。

周不器非常嫌棄,氣道:「你尿尿了?尿床上了?」

「換唄。」

「說得輕巧!」

「周總……」張瑜綺下床要去洗澡,聽到周老闆這樣抱怨,就回過身來,翹腿挺胸掐著腰,擺了一個造型,拉著長音道:「周總,不就是床單髒了嘛,我還比不上一張床單嗎?」

她沒穿衣服,脖頸上、胸口上種滿了草莓。

周不器看到這一幕,也就消氣了,哼道:「你一會兒給我收拾乾淨了!」

「行,我給你洗!」

張瑜綺性格很大氣,對這種小事一點都不在意。

周不器就起身去跟她洗澡,隨口問道:「你在港台那邊發展的怎麼樣?不順心的話,我去說一聲,把你的經紀約轉到華易。」

張瑜綺微微一愣,有些吃驚,「真的嗎?」

周不器皺皺眉,「這有什麼真的假的。」

張瑜綺眸光微動,有些興奮,「周總,我還以為你最多是把這套房子送給我呢,沒想到這麼會體貼人。你要是能把我的合同轉回來,這幾年我都跟你,隨叫隨到隨便玩!」

她是新一代的星女郎,正當紅呢,媒體上鋪天蓋地都是她的報導。

尤其公司策劃,讓她和周星星在推廣《長江七號》的時候故意冷眼不來電,好像有矛盾似的,從而吸引關注,成為更大的炒作點。

這讓她的名氣更大了。

這樣的當紅藝人,想把合同轉回來可不容易。

周不器道:「鑰匙給你,是讓你暫住。房子可沒說給你。」

張瑜綺跟別的女明星不太一樣,一點都不會恭維人,說話很直接,不高興的說:「周總,你也太摳門了吧?我沒讓你玩爽嗎?」

周不器道:「還可以。」

「那你連一套房子都不給?你到底想不想包我?不包就算了,合同也不用你管了,讓我自生自滅好了。」

張瑜綺拿著花灑,朝著周大老闆亂噴,然後就嘻嘻哈哈,沒心沒肺的大笑。

周不器道:「房子是公司買來抵稅的,剛買沒多久,沒法給你。過幾年吧,辦一道手續就給你了,先暫住著。」

張瑜綺很隨意的笑哈哈,「做多三年。我還年輕,可不想把青春都浪費在你身上。三年之內我是你馬子,你隨便糟蹋,三年之後我就不聽你的了。」

周不器沒好氣一把搶過花灑,哼道:「我這是好心好意的幫你忙,不想你在港台那邊受苦,搞的我好像為了你的美色跟你做交易似的。」

張瑜綺很無所謂的樣子,「還是交易好,純粹。你給我出違約金把合同簽到華易,這套房子送我,每年再給我點零花錢……錢不錢的無所謂,我自己能賺,只要你能搞定星輝就行,違約金有三千萬呢。」

「三千萬?」周不器搖搖頭,「用不了那麼多。」

張瑜綺很認真的說:「那就這麼說定了,我把自己賣給你了,三年為期。三年之內,保證隨叫隨到隨便玩,我要是背叛你了,你就封殺我,殺了我也行。」

周不器又好氣又好笑,「別胡說八道!」

張瑜綺正色道:「反正說好了,就這樣。三年以後,我就不歸你管了。你要是想續約,到時候咱們再談新合同。不過,到時候我就紅了,價碼也得往上加了。嗯……如果你用心捧我對我好,我還可以給你打個折。」

「哈哈!」

周不器被她給生生逗笑。

張瑜綺給了他一個大白眼,有些來氣,嬌哼道:「有什麼好笑的?做這行不就得這樣嘛,出名了,成大明星了,像鞏麗那樣,怎麼都行。我現在是新人,這是被你抄底了。你看著吧,我的行情絕對好,用不了幾年,保准比鞏麗還紅!到時候不管你是拋售還是長期持有,都保准大賺。」

周不器本來就圖個新鮮,她又不是處子之身,體驗一波就算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