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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7章 從雲計算到流媒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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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不器沒有關注到姜疏影的臉色暈紅、想入非非。

一個小明星而已。

相比之下,他更在乎的是Spotify的成功,這是「紫微星系」布局音樂流媒體市場的核心產品,地位堪比視頻流媒體行業的奈飛。

周不器道:「雲服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下載泛濫導致盜版傳播的問題,可是,仍然有很大一部分人有下載需求。」

丹尼爾同意道:「對,智慧型手機的功能很強大,可是音質比起專業的隨身聽設備還是要相差很多。需要提供一個下載渠道,來面對這部分對音質有著高需求的用戶。」

周不器道:「Spotify現在執行的是訂閱制?」

丹尼爾道:「免費和付費共有的模式。免費的音樂數量比較少,會有GG。付費的音樂很全,有超過1000萬首歌曲的曲庫,而且沒有GG。」

Spotify在商業模式上在學習奈飛,也不能不完全學習。

音樂的版權比影視版權還貴。

主要的原因是藝術家分成。

一部電影或者一部電視劇,賺到錢了之後,只有微乎其微的收益會分給主創團隊,大部分都歸影視公司所有。

音樂就不一樣了。

一首歌曲賺到的收入,往往30%-50%要歸藝術家所有。這才是當今世界音樂產業面臨著巨大衝擊的主要原因。

Spotify現在的訂閱費是9.99美元/8.99歐元/7.99英鎊,訂閱費用比奈飛高出了20%。可是,奈飛的盈利模式已經很清晰了,只要堅持下去,想賺錢很容易。

音樂流媒體就很難。

尤其還有iPhone上的蘋果稅制度。

9.99美元的訂閱費,蘋果先抽30%。剩下的7美元,Spotify留下30%作為自家的收入,把剩下的5美元分給唱片公司。唱片公司收到錢後,要拿出3-4美元按比例分給音樂創作團隊。

最典型的就是麥可·傑克遜,他比世界上任何一個音樂行業的大佬都要富有。

這就意味著Spotify想要活下去,想要在未來找到一條能夠賺錢的生存方式,就一定要在商業模式上想辦法。

周不器道:「影視也好,音樂也好,版權收入都是支出的大頭。Spotify想要真正地產生利潤,還是得向奈飛學習,免費模式支撐不下去,一定要在付費模式上下心思。要想提高付費用戶的轉化率,一定要在建立更高的差異化壁壘。」

丹尼爾眉梢一挑,「音樂下載?」

「對,基於雲服務的差異化設計。」周不器笑了笑,進一步地解釋,「音樂下載有可能會造成盜版泛濫,可這是硬性需求,避免不了。不僅是轉移到專業的音樂設備里追求更好的音樂品質,也跟網絡信號有關。下載到本地的音樂不會像在線音樂那樣受到網際網路信號的干擾。」

丹尼爾頷首道:「Spotify和紫微雲的合作,的確是這款產品的最大亮點。同類型的其他產品,採用的都是緩存和P2P網絡分享的模式來降低伺服器成本。可是這種模式會大大地助長盜版音樂的泛濫。」

「沒錯!」

對此,周不器太熟悉了。

快播就是這樣!

這是快播被封殺的主要原因。

快播作為一款播放器,就是採用類似的技術手段,可以快速地緩衝,給用戶最佳的在線觀看體驗。

造成的結果就是盜版泛濫。

那時,國內已經開始影視版權正版化了,流媒體巨頭們都開始斥資天價來搶購影視版權,每年都是幾十億、上百億地投入。

但是,快播沒有。

快播不是流媒體平台,這只是一個音樂播放器。而通過快播卻可以搜索到大量的影視內容,主要就是依靠著緩存和P2P網絡分享的技術。

大概邏輯,就是某一個用戶想看《甄嬛傳》,快播就利用技術手段搜索他附近的終端設備中的《甄嬛傳》資源,然後傳輸給他。速度快,還不用花錢,這都是盜版資源。

這就出問題了。

別的流媒體巨頭每年花這麼多錢買影視版權,快播一分錢都不用出,依靠著這套緩存分享機制,就什麼都可以看。

憑什麼?

想起訴快播,這卻不是一個很好的角度。

因為提供盜版資源的不是快播,是用戶。快播只是一個平台。就像百度上有很多盜版站,卻無法向百度追責一樣,百度只是一個提供搜索結果的平台,百度不製造盜版內容。

這還拿快播沒辦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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