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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節難言的慈悲與冷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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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岳沉迷科研理論工作時需要安靜不被打擾思緒的環境,但屋裡並不是沒有其他人負責端個茶倒個水什麼的。

在屋子南牆有個類似皮沙發的坐臥都很舒服的大長椅子,上面就坐著個十三四歲的胖丫頭。

她看起來很正常,實際是個殘疾人,啞而不耳聾,後天壞了嗓子形成的小啞巴。

在如今的梁山,這種聾啞人有上千人,從十幾歲的到三十多歲,男女都有。再年幼的和再年長的就沒有了。

太小的還需要人照顧,顯然在梁山這種軍事基地無法獨立生活。

再年長的卻是幾乎不存在,活不到那麼大就死在各種原因下。這時代正常人能活到五六十歲的,按人口比列也不多。

實際上,年幼的殘疾人也沒幾個。

在這個時代,正常的孩子因食物短缺、經濟負擔承受不起或醫療保障無力而有不少沒機會長大,殘疾人生存之難可以想像。

在這個世界,無論是東西方的尊貴皇家,還是貧賤卑微的百姓奴隸,生的有生理缺陷的孩子幾乎都會直接弄死。

有錢有勢的自然不是養不起,而是丟不起臉面,也不想在沒用的孩子身上消耗時間精力和資源,不肯多這種麻煩。

窮人家把智障痴呆、聾啞、畸形、侏儒、相貌不正常的孩子丟棄凍死、灰憋死、丟河淹死…….主要原因就不用多說了。

本就艱難的日子不能因殘疾無用孩子再雪上加霜。

另提什麼人*權愛心。

在對待有生理缺陷的子孫的問題上,天下人的態度幾乎是一致的冷酷。

事實上,僥倖能活下來的殘疾孩子無論家族條件怎樣,都不是幸運,絕大多數還不如生下就死了的好。

即使是在文明發達的二十一世紀,殘疾人總體也活得悲慘,最起碼飽受歧視嘲諷,何況是這個野蠻愚昧落後的世紀。

這不是國家重視,法律規定保護就能有效阻止和改變的。

人也是動物,尊畏強者,歧視欺壓弱小也屬於天性一部分。大自然殘酷的生存法則普適於所有生命形式。

反正海盜帝國人口數千萬了,殘疾人甚至年紀大的正常老人也沒多少,整個帝國心理比較正常可用的殘疾人都在梁山了,而且後天因素形成的占絕大多數。

而這個夏季移民的數千萬人口中幾乎沒有殘疾人存在,年齡適合的也都送來了梁山。

剩下的還留在宋境的人,除了西北太遙遠難移民的地區,其他多是麻木自私懦弱無能或無良的,更不可能允許累贅拖著。

海盜帝國對明顯有病變遺傳基因的人是不允許生育的,也沒法律禁止家庭偷偷摸摸殺死不正常的嬰兒,對精神病犯罪同樣的量刑律條,不是以犯罪其間是發精神病的藉口就能逃脫懲罰的,也沒有防衛過當說法,對當地人都知道是黑幫頭子卻抓不到證據,在趙岳穿前的那個世界法律就制裁不了的「毒梟、黑老大」,照樣直接捉拿,從社會清理掉,有的直接殺了,有的發到礦場和刁懶愚昧狠毒熱衷光屁股跳舞亂搞的南亞男奴一樣,直接堵在礦井不准出來,不在礦井中死於各種磨難災難也直到勞死。

這樣也許有冤枉的,但惡名如此響亮,怎麼也不會是個好東西。

大宋實行的賊來耍打是個好規矩,確實極其有效地震懾了做惡念頭,極大降低了犯罪率和社會損失與人為災害。

在海盜帝國仍然遵從了這一傳統。

敢犯罪侵犯別人的正當權益,就得準備付出承受不起的代價,在犯罪現場被當場打死,活該,沒死算走運。

這些規定很冷酷,但海盜帝國的治安好得令人髮指,無論城鄉,別說殺人放火,就是地痞無賴遊手好閒都難見,有一個惡棍想冒頭,常常不用當地寥寥無幾的警察處置,本村鎮的人就把他收拾教訓了,不敢犯渾逞強,幾乎掐斷了罪惡苗頭。有膽橫有能耐的就是做惡,出現,最輕被強征從軍,在軍法森嚴的軍營和血腥險惡戰場接受教訓改造,要不就是編到奴隸團生不如死。

同樣是別提什麼人道愛心,更別提什麼人權自由。

這時代沒人權意識,從海盜帝國才開始普及這種觀念,提倡人們懂得用正能量社會規則和法規則積極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在趙岳看來,他來的世界,強調人權和自由都強調成了和眼下的儒教一樣扭曲變味了,太多打著人權自由旗號的根本是在縱容和寬恕罪惡,也是在為自己可能被捉的那一天建立減輕甚至逃脫懲罰的社會輿論與法律的優良條件。

無怪乎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都是腐敗與罪惡叢生,不但沒隨著社會進步、文明的發展、生活變得更好而罪惡減少反而花樣更多犯罪更雲涌難治。那個所謂的自由女神國到處推行自由,宣傳人權,它的另一面卻正是罪惡天堂。

對很多罪惡,懲罰不是重了,而是太有人性了,太輕了,失去了法制的根本威懾力。

有人大呼取消死刑。

那是讓罪大惡極者逍遙在監獄幹著那點輕快活到老死?

讓他有機會逃脫懲罰再回到社會更專業更有能力和膽量地做惡,製造更大的禍害更多社會損失和良善者創痛,再費事抓?

有一類禍國殃民的罪惡者失手被捉卻更是在悠然養老了,有金錢權力照應,單間住著喝茶看報,沒了酒色財氣腐蝕身軀,有規律地生活,反而能多活幾年,甚至照樣酒色不缺,除了沒有自由,和在外面一樣威風得意,稍有機會就出去繼續享福了。

這種事在西方金錢萬能的社會更是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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