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昆汀(1/2)
話說斯圖爾特問這個問題,那肯定是有原因的。
具體解釋一下:
這部戲最想定下的女演員,是珍尼佛·安妮斯頓。這一位布拉德皮特的現任妻子,因為最近皮特的緋聞,這三人鬧得那叫一個沸沸揚揚。
而業內都知道,確有其事。
所以對於同屬布萊恩羅德旗下的兩位藝人,斯圖爾特一直是有些猶豫的:
這件事情,到底對他旗下的藝人有何影響?畢竟他這部戲叫《分手男女》,而和所有這種類型的電影,男女主人公大機率是要炒緋聞的。
《史密斯夫婦》也是如此,只不過炒著炒著...
就成真了。
布萊恩會不會就因此而有什麼叮囑呢。
好在,林浩沒有這個問題,斯圖爾特就放心了——布萊恩他可惹不起,而林浩在《致命ID》里的表現和如今的商業潛力,讓他願意做這個「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
第二天,斯圖爾特的助手就找上門,正式向林浩發出了邀請,足以見得斯圖爾特還是誠意十足的。
而且這部戲也不是一個小成本的電影,計劃費用為5000萬美金。
不比《極度狂熱》差。
所以這邊也很歡迎,Oscar當場就和他們也談了談一些合約的事情,包括未來有可能遇到的狀況啊什麼的。
這中間的商討磨合,會是個很長的過程,也是個很蛋疼的過程。
製片人們對CAA都是懼怕三分,畢竟人家這麼強勢。就比如說林浩沒有簽約布萊恩之前,300萬美金那是偶有提及,簽約之後300萬美金那是拿的斬釘截鐵。
畢竟CAA要分成啊,片酬就是分成的重要部分。
而林浩在米國的其他類型電影方面,拿不到票房分成,現在可不就是死磕片酬麼?
可演員片酬,一直是成本大頭之一,製片們也總是想方設法想砍一些下來...
總之這是一個持久戰,但最後簽下來應該是沒問題的。
而且林浩在布萊恩手中好處太多,其中一個就是:如果你布萊恩的藝人簽下一個合同,除非自己主動放棄,出問題違反合約,或者是WME的艾利·伊曼紐爾出手,否則不大可能會丟掉。
至於這個神通廣大的艾利·伊曼紐爾是誰...
他就是之前出手挖林浩的大佬,也給了CAA最主要的壓力,但人家也不至於隨便出手就對了。
...
轉眼到了八月中。
8月17號,就是《英雄》的在好萊塢的北美首映禮。
對,又是首映禮。
反正商業片的首映禮現在算是一種常規的預熱手段,參加就對了。
何況《英雄》這部電影,那是在米拉麥克斯那壓了很久才上來——整整一年都沒有對影片進行全面宣傳,官方解釋是因為米拉麥克斯的「任務繁重」,比如承擔自己投資的大片《紐約黑幫》、《芝加哥》的宣傳之類。
當然,或許還有一個潛在的原因:
Bob Weinstein與Harvey Weinstein這兩人,已經有意出走米拉麥克斯,自立門戶。
這兩位應該是大名鼎鼎吧?
韋恩斯坦兄弟,在沒有因為「性侵事件」...或者說,自身勢力倒台之前,他可是叱吒好萊塢。什麼奧斯卡,什麼金球獎,還有各種票房什麼的都不在話下。
怎麼可能就因為一個所謂的潛規則就真的倒台..
明年上的理由罷了。
其實就是樹倒猢猻散,畢竟他在政界也是相當有能量的——雖然大家都知道米國政治和明星一向也有很多糾纏,但人家那是實打實的有能量。
話說回來,不扯遠了。
米拉麥克斯和迪斯尼高層的的秘密談判已經持續了四五個月,溫斯坦兄弟本身就和迪斯尼公司主席邁克·埃斯納摩擦不斷,對方更是阻撓過《華氏911》的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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